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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产业骨干人才招聘计划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石油化工为特色”的广东省属综合性大学,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石油化工特色院校,已有62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地处中国南方最大的石化生产基地和水果蔬菜生产基地、美丽的海滨城市——广东省茂名市,占地面积134万平方米(含新校区),新校区紧邻国家级AAAA级旅游景区、天然氧吧——森林公园,环境优美,空气质量居全国城市前列;交通便利,距粤西国际机场(预计2020年前建成)不足50公里,距深茂高铁(2017年通车)、汕湛高速、南北通道包茂高速、沈海高速10公里之内,是工作、生活的理想之地。

为开创建设石化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新局面,吸引集聚海内外优秀的企业高级人才,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产业骨干人才。真诚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报名应聘,具体事宜如下:

一、 人才类别

产业骨干人才。

二、 人才引进待遇

1.根据学科(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具体情况,分别给予相应的引进待遇。具体标准见下表:

引进层次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 科研启动(万元) 预计年薪
(万元)
固定津贴(元/月) 配偶条件及安排方式 备注
事业编制 聘任制人员 新机制合同工
博士正高 40-45 20 20-35 2000 属原单位编内人员且具有全日制本科;或属原单位编内人员且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历学位。   达不到随调条件。

符合产业领军人才、产业精英人才条件者,按《领军人才及产业精英人才特聘计划》进行招聘。

正高 30-35 15 18-32 1500
博士副高 25-30 15 14-25 1500 属原单位编内人员全日制本科且具有硕士学位;或属原单位编内人员全日制本科且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历学位。 属原单位编内人员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非原单位编内人员全日制本科且具有硕士学位;或非原单位编内人员全日制本科且具有中级职称。 达不到聘任制人员条件。
博士(后) 紧缺专业 25 10 12-20 1000 具有硕士学历学位 全日制本科且具有硕士学位。 全日制本科学历。
非紧缺专业 20 10 12-20 1000 具有紧缺专业硕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 具有非紧缺专业硕士学历学位。
硕士
副高
紧缺专业 25 10 14-23 500 具有硕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 全日制本科且具有硕士学位。 全日制本科学历。
非紧缺专业 20 10 14-23 500 具有博士学位或紧缺专业硕士学历学位或副教授。 具有非紧缺专业硕士学历学位。

说明:(1) 紧缺专业: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工程等6个一级学科下属各二级学科以及油气储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化工过程机械、热能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工业设计、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结构工程、设计艺术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贸易学、金融数学等16个二级学科(以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准)为2016年度引进人才紧缺学科,其他均为非紧缺学科。

(2)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引进条件时,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以最高一方为准,另一方按相应层次基准的50%发放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3)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取上表中相应标准的上限,其他非紧缺专业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取上表中相应标准的下限。

(4)购房补贴在购房时凭购房合同预付,提交房产证明并确认无误后再予以核销,购房地点仅限于茂名市市区范围内,本市房价为4000-7000元/m2。

(5)同时符合多个层次条件的引进人才,按最高的一项享受。

(6)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费,到校工作后向科研处和人事处提出科研项目立项申请,按学校科研管理有关规定批准立项后启用。

(7)本市工作并已有住房的产业骨干人才,不再发放购房补贴,按不同层次人才给予发放安家费(博士正高15万元、正高12万元、博士副高12万元、硕士副高8万元),配偶在本市工作的不予安排工作。

(8) 配偶身份以结婚证为依据确认,安排方式以“引进人才协议书”约定为准。特别优秀或急需的引进人才,其配偶不符合此表规定的,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其配偶工作安排方式。

2.对引进人才提供最长2年的过渡房,其中第1年免房租,第2年按学校相关规定收取房租。若学校未能提供过渡房,则按正高1200元/月、副高900元/月标准提供共计12个月租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上述条件时,租房补贴以最高一方为准,不重复计算。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扬帆计划”紧缺人才项目,经费最高可达人民币100万元;“扬帆计划”创新团队项目,经费最高可达人民币500万元;广东省其他人才项目。

4.引进人才到校工作后,学校报销来校面试往返及报到单程交通、住宿费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工程系列或研究系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在大中型企业或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担任过领导职务或技术骨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市场前景项目;主持实施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人员。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2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企业工作经验的博士学历学位人员(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32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7周岁)。

4.服务期8年。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第一批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第二批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第三批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婚人员结婚证及计划生育证明、个人教学科研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tepinrencai@gdupt.edu.cn。投送应聘材料邮件主题:产业骨干人才+应聘专业+姓名。

五、有关说明

1.应聘程序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组织招聘工作,考试(考核)由我校组织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2.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6年7月31日(即35周岁以下指1981年8月1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3.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4.引进人才正式报到后,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书,享受本规定优惠待遇的引进人才,需在本校服务满8年,未满服务年限调离、辞职、离职、私自外出进修、自费出国留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额退回学校发放的购房补贴及安家费等。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5000)
联 系 人:纪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668-2981161(人事科)
传真:0668-2981161
网址:http://web.gdupt.edu.cn/renshichu/
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668-2923378(纪委监察处)

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16年6月7日

注:申请时请注明信息来源于留学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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