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公告
广东医科大学的前身是中山医学院湛江分院,创建于1958年,1964年升格为五年制医学本科院校并更名为湛江医学院,1992年易名为广东医学院,2016年更名为广东医科大学。1960年被评为全国文教战线先进单位,1978年有2项科研成果获全国科学大会奖励,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1991年获广东省办学水平评估一等奖,2005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2008年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9年被广东省列为国家限额指标内的拟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2年获批设立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2013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5月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16年1月学校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总面积近1900亩,由湛江校区、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湛江校区位于富有亚热带风情的沿海开放城市湛江市;东莞校区创建于2002年,位于东莞市美丽的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有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攀峰重点学科1个、省级优势重点学科2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4个),珠江学者岗位计划设岗学科5个。设有普通本科专业30个,覆盖医学、理学、管理学、法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等7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6省和港澳台地区招生。
为了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学校常年招聘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学科专业见广东医科大学主页http://www.gd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16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不含专科起点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具有硕士学历和学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7.任职经历:辅导员岗位要求具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具体为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一年以上校院学生会、分团委正副部长以上及班级正副班长、团支书以及党支部正副书记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8.其他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详见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国家及学校政策规定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2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邮件主题请按“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最高学历专业名称及代码”的格式;邮件附件题目请按“应聘岗位代码+姓名+XXXX报名表/汇总表/佐证材料”的格式命名。报名邮箱:gdmurscrsk@163.com(海归留学人才招聘求职,就上留学人才网 liuxuehr.com,投递简历时请注明信息来自:留学人才网-liuxuehr.com)
应聘人员因报名资料不齐(或不按要求填写报名材料)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广东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
3.所有佐证材料须严格按照下列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档作为附件提交:
(1)身份证正反面;
(2)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全日制大学本科起各个学习阶段的);
(4)国内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辅导员应聘者须按《党员及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样表)》(附件4)出具证明材料;
(7)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供上述材料的中文译件。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hrss.gd.gov.cn/或广东医科大学主页(http://www.gdmu.edu.cn)的“人才招聘”专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或相关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国内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拟聘资格。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截止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有关通知将在广东医科大学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面试前学校将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于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具体审核的资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原件1份,贴好照片,报名表中所填写的获奖情况还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则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辅导员应聘者还须提交规定样式的党员身份证明和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5.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供上述材料的中文译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6.符合加分政策人员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公共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学校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医科大学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
(二)面试
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所有岗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分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学校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医科大学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布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等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学校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医科大学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办理录用手续,办理录用手续需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材料,具体请留意通知。
十、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个人自愿放弃而导致拟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2896201(广东医科大学人事处、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om看到的招聘信息)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2896228(广东医科大学监察处)
附件:
广东医科大学
2020年1月6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gd.gov.cn/ywzt/rszdgg/sydwgkzp/zpgk/content/post_2853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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