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努力建设一流师资队伍,提高学校综合竞争力,建成特色高水平大学,现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人才。
一、人才引进层次、条件、待遇(试行)
(一)第一层次
1.引进条件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海外著名学术机构院士;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层次相当、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的著名学者。
2.引进待遇
面议。
(二)第二层次
1.引进条件
“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中组部“****”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国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名师;海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终身教授;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称号相当、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的著名学者。
2.引进待遇
(1)安家费:不低于200万元(税前);
(2)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类不低于1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40万元;
(3)科研平台建设费:理工科类不低于5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50万元,视工作需要配置;
(4)协助组建科研团队,配备团队成员;
(5)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提供人才专用住房免费居住并发放50万元购房补贴(税前);
(6)年薪不低于80万元(税前)。
非全职工作者待遇面议。
(三)第三层次
1.引进条件
“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广西“八桂学者”、广西“十百千”第一层次人选、其他相当省级人才称号获得者;海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教授;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称号相当的优秀学者。
2.引进待遇
(1)安家费:不低于80万元(税前);
(2)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类不低于6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30万元;
(3)科研平台建设费:理工科类不低于1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30万元;
(4)协助组建科研团队,配备团队成员;
(5)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享受40万元购房补贴(税前);不购房者,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
(6)年薪不低于30万元(税前)。
非全职工作者待遇面议。
(四)第四层次
1.引进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的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广西“特聘专家”、广西“十百千”第二层次人选、其他相当省级人才称号获得者;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称号相当的优秀学者;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在海(境)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境)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并有5年以上海(境)外科研、教学工作经历,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国家级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或二等奖(排名前二)科技成果奖励,具有优秀学术成就的专家学者;(2)近五年主持2项(含)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发表高水平论文、论著,具有优秀学术成就的专家学者。
2.引进待遇
(1)安家费:不低于40万元(税前);
(2)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类不低于3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5万元;
(3)科研平台建设费:理工科类不低于5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5万元;
(4)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享受购房补贴30万元(税前);不购房者,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
(5)年薪不低于20万元(税前)。
非全职工作者待遇面议。
(五)第五层次
1.引进条件
(1)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带头人;广西高校 “卓越学者”;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广西高校“百人计划”入选者;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称号相当的优秀人才;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学术水平较高的优秀人才;
(3)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在海(境)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1年以上海(境)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并有3年以上海(境)外科研、教学工作经历,学术水平较高的优秀人才。
2.引进待遇
(1)安家费:不低于10万元(税前);
(2)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类不低于15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8万元;
(3)科研平台建设费:理工科类不低于15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5万元;
(4)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享受购房补贴20万元(税前);不购房者,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
(六)第六层次
1.引进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的优秀博士。
2.引进待遇
(1)提供安家费:不低于20万元(税前);
(2)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类不低于15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5万元;
(3)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
二、其他待遇:配偶及子女安置
学校妥善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随迁、安置和子女的入学问题。
1. 配偶:本着人岗适配的原则,结合其本人履职能力、学校岗位空缺等情况,酌情安排工作,按第四层次及以上待遇引进人才的配偶,如无法安排工作,可一次性享受10万-20万元(税前)的生活补助;配偶在桂林城区有工作的,原则上不予安置。
2. 子女: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协助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
三、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提交人事处或意向单位。
四、联系方式
注:请在投递简历时邮件标题注明来源于:留学人才网-liuxuehr.com
联系人:王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0773-2208378、0773-2291281
主页:http://www.guet.edu.cn/
地址:桂林市金鸡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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