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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学院2017年诚聘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7-05-14 10:57 来源: 桂林旅游学院 作者: liuxuehr

桂林旅游学院(Guilin Tourism University),坐落在国际旅游胜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学校创办于1985年,是我国最早独立建制的全日制公办旅游本科高校之一。学校现有骖鸾、雁山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5万平方米(1885亩),现设有10院3部,全日制在校生共10300多人。学校是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的重点支持单位及其教育委员会附属成员单位、亚太旅游协会教育类会员单位、中国-东盟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中国旅游院校“五星联盟”发起院校。在业内享有盛名的杂志《酒店人》开展的“十大最受酒店业欢迎的国内旅游院校”评选中高居榜首。

学校是广西旅游产业人才小高地载体单位,设有广西旅游科学研究所、桂旅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广西旅游产业服务平台等科研和社会服务平台。近年来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广西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等国家、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及获得省部级以上成果奖135项。为区内外20多个市、县制定规划项目、地方行业标准35项。学报《旅游论坛》是国内重要的旅游学术研究平台,连年被评为“广西高校十佳学报”,入选“2012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2015年莅临桂林旅游学院视察指导工作时,充分肯定了学校特色化应用型办学成就。鼓励学校融入桂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好区域经济发展,抓住国家实施“一路一带”重大战略的有利契机,培养优秀旅游人才,并通过旅游把中国的文化发扬光大。她特别强调,学校要向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看齐,不仅要做中国一流,也要走到世界前列,培养一流的旅游人才,让“中国桂林”享誉世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桂发〔2016〕23号)也中明确指出,支持桂林旅游学院建成高水平旅游大学。

学校秉承“创特色名校、育旅游能人”的办学理念,培养旅游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努力建设中国一流,世界前列的应用型旅游本科院校,向世界旅游教育的制高点迈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并可根据人才发展需要搭建成长平台。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加盟。

一、学科要求

管理学、经济类、地理学、生态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艺术学、民族学、文学等与学校学科发展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和本职工作,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师德、服务意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学术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历学位、业务能力和素质;

(四)身体健康。

三、引进待遇

按照《桂林旅游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桂旅院组〔2017〕4号)执行。优秀博士、教授的配偶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岗位配适度安排工作,具体情况面议。

人才层次 人才类别 待遇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领军人才。 住房待遇、安家费、科研启动费、薪资:面议



A:国家“****”人选、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广西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人选、海外著名大学终身教授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领军人才。
B: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人才、国家“****”创新创业人才、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称号相当的领军人才。



A: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主持完成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1项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项,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1.住房待遇:提供可购买的住房一套;
2.安家费:50万元;
3.科研启动费: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不低于30万元,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0万元;
4.薪资:聘期内除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规定的工资外,年度考核合格,每年另发放25万元人才津贴。
B:具有正高级职称及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主持完成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1.住房待遇:提供可购买的住房一套;
2.安家费:40万元;
3.科研启动费: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不低于20万,自然科学类不低于40万元;
4.薪资:聘期内除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规定的工资外,年度考核合格,每年另发放20万元人才津贴。



产业精英 1.住房待遇:提供可购买的住房一套;
2.安家费:40万元;
3.创业启动资金:30万;
4.薪资:聘期内除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规定的工资外,年度考核合格,每年另发放15万元人才津贴。



教授、博士 1.住房待遇:学校按人才评估结果给予购房补贴20-30万元;或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
2.安家费:20-40万元;
3.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10-15万元,自然科学类10-25万元;
4.薪资: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方法

应聘者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姓名+学历+应聘岗位+毕业专业(注明研究方向)+毕业院校,并提供下列材料:

1.《桂林旅游学院高层次人才岗位申请表》(可在附件下载);

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列举近三年教学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三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报名登记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报名登记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应聘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7.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

8.本人近期同底彩色证件照1张。

(应聘材料请附清单,以pdf文件形式投递)

五、注意事项

1.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应聘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2.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不予退还,证明材料请提供复印件;

3.应聘者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直接与相关学院或者组织部联系;

六、联系人及电话

(一)报名地点: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桂林旅游学院组织部,邮编:541006

(二)联系人:邓老师、陈老师

(三)联系电话:0773-3691003

(四)E-mail:glitrcgcb@163.com

附件1:桂林旅游学院高层次人才岗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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