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4年招聘博士人才公告
河北工程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前身为1985年成立的热能与环境工程系,1996年5月更名为城市建设系,2004年6月更名为城市建设学院,2016年8月更名为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学院设有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和新能源科学与工程4个本科专业,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和市政工程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拥有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类别市政工程(含给排水)和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空调)2个专业学位领域以及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类别环境工程1个专业学位领域。学院拥有河北省水污染控制与水生态修复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暖通空调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大气污染成因与影响重点实验室、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河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河北省能源与环境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河北省城市健康水系统科普基地6个省级教学科研平台。
现有教职工80人,专任教师70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19人,具有博士学位44人、硕士学位24人。近三年,承担国家、省市级纵向课题29项、横向课题122项,合同金额达2000余万元;发表三大检索收录论文71篇,获省、市级科技进步奖10余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
一、招聘专业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热能工程,市政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物理化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
二、引进博士的基本条件和相关待遇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胜任高校教学、科研工作。
4.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引进博士业绩成果如符合《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校政字[2024]8号)中“青蓝学者”人才必要条件,年龄要求按照“青蓝学者”文件执行。
5.国内博士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博士学位证;国(境)外博士应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本硕博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人才层次及引进业绩条件
人才层次分为:杰出博士、拔尖博士、接收博士。各层次人才的引进业绩条件如下:
1.杰出博士按照《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校政字[2024]8号)规定的“青蓝学者”招聘要求。
2.拔尖博士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主持省级及以上教研或科研项目经历;
(2)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二区论文3篇以上(其中SCI一区论文至少1篇);
(3)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一等奖前五,二等奖前三);
(4)学院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3.接收博士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二区论文2篇以上;
(2)能够胜任高校教学工作。
(三)相关待遇
1.按照引进博士人才层次和学科需要,可享受对应的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待遇。
2.杰出博士按照《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校政字[2024]8号)规定的“青蓝学者”聘期执行。
3.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和热能工程专业引进的拔尖博士,学校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40万元、科研启动费15万元;市政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物理化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引进的拔尖博士,学校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30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和热能工程专业引进的接收博士,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8万元;市政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物理化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引进的接收博士,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6万元。
4.拔尖博士和接收博士入职一年内享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七级岗待遇。
5.面试考核时,申请安置配偶工作的:杰出博士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符合上级编制内安置政策的,安置正式在编工作;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的,安置编制外工作。拔尖博士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安置编制外工作。接收博士不安置配偶工作。
(四)考核要求
1.杰出博士按照《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校政字[2024]8号)规定的“青蓝学者”聘期考核要求。
2.拔尖博士和接收博士的考核要求:
拔尖博士入职2年内,发放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待遇的50%,4年考核期内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完成相应的考核任务后,发放其余部分;考核期内未完成考核任务的,不再发放其余部分。拔尖博士须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作为额定人员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含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或须完成以下考核任务之三(完成单位须河北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各项任务不累加折抵):
接收博士须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作为额定人员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含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或须完成以下考核任务之二(完成单位须河北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各项任务不累加折抵):
(1)作为额定人员,获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含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
(2)作为额定人员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二等奖;
(3)主持省级以上教研或科研项目;
(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3篇以上学校规定的二类B期刊论文(其中SCI一区论文至少1篇);
(5)作为第一发明人获2项以上职务发明专利授权;
(6)获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
(7)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省二等奖以上2项;
(8)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包括:劳动模范、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科技工作者、教书育人楷模、教学名师、高校优秀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思想政治工作类(综合性)荣誉称号。
三、联系方式
刘老师
联系电话:0310-3968750;电子邮件:458786945@qq.com
汪老师
联系电话:0310-3968751;电子邮件:wangqing@hebeu.edu.cn
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
原文出处:
https://nenghuan.hebeu.edu.cn/info/1013/12546.htm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
相关文章
河北科技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70名公告
2024-09-0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4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轮)
2024-08-21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校本部2024年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024-08-20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启事(第五批)
2024-08-20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8-19唐山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4-07-25河北科技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公告
2024-07-25河北科技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计划
2024-07-22石家庄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7-16河北医科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69名公告
2024-07-16
海归QQ群申请加群请以“留学国家-目前所在地”格士发送请求,群有人数上限,每人只能加一个群。 |
|||
---|---|---|---|
海归部落千人群 63984971 |
海归部落2号群 103237942 |
上海海归人才2号群 461068872 |
北京海归人才群 63984971 |
上海海归人才群 103237942 |
天津海归人才群 461068872 |
重庆海归人才群 172719654 |
山东海归人才群 462302845 |
江苏海归人才群 172331746 |
浙江海归人才群 314125833 |
江西海归人才群 463247306 |
福建海归人才群 457497619 |
安徽海归人才群 457823891 |
河南海归人才群 264015004 |
湖北海归人才群 109623634 |
湖南海归人才群 458690950 |
广东海归人才群 432013578 |
海南海归人才群 312160331 |
黑龙江海归人才群 312929192 |
吉林海归人才群 313316571 |
辽宁海归人才群 109899038 |
河北海归人才群 282994183 |
陕西海归人才群 315357786 |
甘肃海归人才群 315753165 |
宁夏海归人才群 517762915 |
青海海归人才群 319457961 |
四川海归人才群 517765170 |
云南海归人才群 432350311 |
贵州海归人才群 517766496 |
广西海归人才群 517767217 |
|
扫描二维码,关注留学人才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