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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2025-04-29 07:41 来源: 江苏师范大学 作者: liuxuehr

江苏师范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条件:

1.001-044岗位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045岗位年龄要求为:不超过30周岁(即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相关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001-044岗位

(1)报名、照片上传:4月29日9∶00-7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29日9∶00-7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29日-7月3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29日9∶00-7月31日18∶00。

2.045岗位

(1)报名、照片上传:4月29日9∶00-5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29日9∶00-5月14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29日-5月1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29日9∶00-5月15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学校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001-044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无需打印准考证;045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将在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snu.edu.cn/)“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001-044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务必在“科研成果”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3.001-044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如有合适人选,即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045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在参加考核前须对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好以下相关材料。在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1.身份证明

有效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等证明

已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推荐表;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和就业推荐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报考045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3.其他符合岗位报考要求的证明材料

报考001-044岗位的考生须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科研成果、奖励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045岗位的考生须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材料须为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须为有效的相关工作岗位聘用合同或证明。

(二)考核程序

1.001-044岗位考核程序包括面试、教学试讲两个环节。

(1)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2)教学试讲:教学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教学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教学试讲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面试成绩×50%+教学试讲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考核安排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按要求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045岗位考核程序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snu.edu.cn/)“人才招聘”栏提前公布,应聘人员须关注网站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要求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jsnu.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001-044岗位按照教学试讲成绩排名,045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如001-044岗位面试和教学试讲成绩均相同,045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的内容和方式以江苏师范大学要求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须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报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001-044岗位不再递补;045岗位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师范大学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办理有关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按要求提供备案所需材料,如在职人员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江苏师范大学为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30个工作日内不与江苏师范大学签订聘用合同的,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65612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师范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12388、0516-83656087

邮箱:jiwei@jsnu.edu.cn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师范大学

2025年4月28日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岗位表.xlsx

原文出处: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5/4/28/art_78506_115546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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