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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2014年度人才引进政策

嘉兴学院

一、重点人才引进政策

1、引进对象:
学科领军人物、重点建设团队、校学科带头人、校学术带头人、优秀海归博士、优秀博士。
2、基本要求:
(1)学科领军人物: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者,“长江学者”、国家“****”及相当人才。
(2)重点学科建设团队:在学校重点发展领域、新兴学科领域、嘉兴市区域经济重点发展领域具有显著实力的优秀创新团队。
(3)学科带头人:一般要求入选省级第一层次人才工程,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学术造诣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在学科某一方向具有国内领先的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4)学术带头人:要求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以上课题多次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有带领团队的经验,能胜任学术带头人的工作职责。
(5)海外留学归国优秀博士: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学术造诣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发展潜力,经专家鉴定认可。
(6)优秀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论文科研水平较高,能够独立承担国家级以上科研项目,具有发展潜力,经专家鉴定认可。
3、引进待遇:

  住房或购房补贴 安家费 学科团队建设经费或科研启动费 家属安排
学科领军人物 引进待遇面议 家属随调
重点学科建设团队 引进待遇面议 面议
学科带头人 60万-100万 10万 学科团队建设经费:工科50—100万,其它学科25—50万 家属随调
学术带头人 50万(或120 m2) 8万 科研启动费:10万 家属视情况解决工作
海外留学归国优秀博士 30-45万(或100m2) 5万 科研启动费:4万(文经管法艺)/8万(理工医) 家属视情况解决工作
优秀博士 25-35万 4万 科研启动费:3万(文经管法艺)/6万(理工医) 家属视情况工作

4、其他说明:
(1)我校对于重点人才聘用服务期限一般为10年,首轮聘期为3年。
(2)引进人才在服务期满后对住房拥有永久使用权。
(3)购房补贴:可视情况借支,服务期满后转为购房补贴。
(4)对于引进的外籍人才,实行年薪制,在校工作期间可安排住房及解决家属工作岗位。
(5)引进人才优惠政策中涉及个人所得税,均由引进人才本人依法交纳。
(6)本规定由嘉兴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师资补充政策

1、补充对象:
紧缺专业教授、副教授;博士和硕士毕业研究生
2、基本要求:
(1)紧缺专业教授:学历要求硕士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所属紧缺专业为:建筑学、日语、信息与计算科学、工程管理。
(2)紧缺专业副教授:要求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所属紧缺专业为:建筑学。
(3)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过省部级以上课题,发表过本学科高质量的科研论文,具备做教师的基本素质和科学研究的发展能力。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国家核心期刊中发表过论文,具备做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质。
3、优惠政策:

  购房补贴 安家费 科研启动经费 家属安排 其他待遇 具体要求
紧缺专业教授 面议 4万 2万(文经管法艺)/4万(理工医) 家属视情况而定是否随调 具有博士学位者提供一次性3万元学位津贴 学历要求硕士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教学评价良好。
紧缺专业博士(一) 30万 3万 1万(文经管法艺)/2万(理工医) 家属视情况而定是否随调   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能力。紧缺专业一为:英语、建筑学、电气工程、设计学、工程管理、医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紧缺专业博士(二) 25万 3万 1万(文经管法艺)/2万(理工医) 家属视情况而定是否随调   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能力。紧缺专业二为:计算机、机械工程、工业工程、电子信息、土木工程、会计学、金融学
博士研究生 20万 3万 1万(文经管法艺)/2万(理工医) --   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能力。
紧缺专业副教授 20万 3万 1万(文经管法艺)/2万(理工医) 家属为硕士及以上的,同等条件优先安排   学历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参加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教学评价良好。紧缺专业为:建筑学。
备注:
1、夫妻双方均属引进对象的以一方为准,另一方只享受相应的科研启动费;
2、 博士研究生来校后校内岗位津贴本聘期内按副教授待遇执行并按学校政策享受博士津贴(现行标准每月1000元)。

4、其它说明:
(1)服务期限:教授、博士、紧缺专业副教授服务期为10年。
(2)硕士研究生首聘合同为3年,聘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学校规定的聘用合同。
(3)购房补贴:可视情况借支,服务期满后转为购房补贴。
(4)科研启动费实行项目管理,由个人申报,学校科技处审批管理。
(5)对于符合应聘条件的“双师型”人才,学校将优先考虑。
(6)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硕士研究生与甲方嘉兴学院南湖学院签订聘用合同。
(7)引进人才优惠政策中涉及个人所得税,均由引进人才本人依法交纳。
(8)本规定由嘉兴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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