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扎实学识,有道德情操,有仁爱之心;
2.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3.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医学教育事业发展;
4.身心健康。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
1.第一层次至第五层次人才。获得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好学术影响力较高科学素养,具有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和专业建设的能力。
2.第六层次至第七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
四、薪资待遇及职业发展
被我校录用的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编制后即可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全职特聘制引进的第一层次人才一事一议;全职特聘制引进的其他层次人才每年基础津贴100万~40万元,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300万~100万元、社会科学类80万~30万元;入编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安家费每年60万~40万元(税后),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50万~20万元、社会科学类20万~10万元。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其他待遇及具体引进条件详见《新疆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及待遇》(附件3)
五、加入我们
1.登录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xjmu.edu.cn/)。
2.在“通知公告”栏目中选择“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3.仔细阅读,并下载附件2:《新疆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填写《申报书》并将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打压缩包后以“高层次人才-报考学院-岗位编码-应聘者姓名”重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xjmursc@163.com。
六、考核程序
(一)面试及试讲
面试及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40分,试讲6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二)试工(含试工考核)
试工(含试工考核)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
高层次人才在所报考学院进行试工,试工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届时携本人身份证及纸质版报名材料到报考学院报到,试工时间将电话另行通知。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相应考核环节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学术水平答辩及层次认定
学术水平答辩及层次认定环节主要考量引进人员的学术及科研能力,此项不进行评分,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照《新疆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中相应层次认定的依据。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高层次人才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高层次人才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网络面试、网络试讲×70%+试工(含试工考核)×30%
(六)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的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七)考察
1.学校将对拟聘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高层次人才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录用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为准,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在考察中出现以下所述情形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将取消应聘资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抵制、反对言行者;
(2)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者或虽有结论但不适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者;
(3)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给党和政府的声誉、国家财产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损害者;
(4)有民族分裂言行,参与民族分裂活动者;
(5)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斗殴及从事封建迷信活动者。
4.考察结束后,审核通过的高层次人才进入公示环节。
(八)确定拟聘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合格、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予以拟录用。
(九)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学校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的高层次人才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入编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人事编制调配科李老师、樊老师
联系电话:0991-2110072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尚德路567号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邮编:830017
本公告为学校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采取绿色通道,意向人员先行投递《申报书》,具体考核时间、方式电话通知。被我校录用的高层次人才,报销来校考核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内有效。
八、招聘监督
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张老师
监督电话:0991-2110029
附件:
附件1:2021年新疆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公告表(下载)
新疆医科大学
2021年3月10日
原文出处:
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82/202103/25690dff033b431cb98a92bb7b4ae8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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