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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理工学院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公告

2023-07-17 13:46 来源: 新疆理工学院 作者: liuxuehr

根据工作需要,新疆理工学院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理工学院现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的应用型本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2013年阿克苏地委、行署着眼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与新疆大学合作以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为基础筹备建设,2019年6月10日经教育部批准,原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成功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

学校现占地面积3000亩,拥有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7个学科门类,38个本科专业,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5个。在校生15000余人,教师800余人。学校立足阿克苏,扎根南疆,面向全疆,放眼全国,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以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传承文化为己任,秉持“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校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书写隽永篇章。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与高校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19日后出生),会计岗位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9日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8.会计岗位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他岗位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2023年7月19日)毕业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10.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11.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开除共青团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不能在2023年8月10日前报到的不得报考。

四、薪酬待遇

首次工资核定参照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管理岗九级或专业技术岗十二级)工资标准执行,薪级工资等工资调整机制参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另外根据业绩考核情况,每月核发履职绩效工资。

五、考录程序

考录程序主要有:公布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

(一)公布岗位和资格条件在新疆理工学院主页(http://www.xjit.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邮箱为xjlgrsc@163.com。

(1)报考人员登录新疆理工学院主页“人才招聘”专栏,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将《新疆理工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报名表(附件1)》发送到我校招聘指定电子邮箱,报名邮件及文件名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报名表+留学人才网”命名。凡岗位有专业设置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职位报考。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

(3)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3.报考咨询电话:0997-2205508(刘老师、唐老师)

(三)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工作由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资格初审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初审仅限于2023年7月19日20:00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报名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学校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向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学校将通过邮件告知具体原因。

(四)笔试

1.笔试科目。A1001-A1003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B1001、C1001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及专业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均为客观性试题,测试内容包括常识部分、言语理解、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综合能力测试及专业测试》均为客观性试题,测试内容包括常识部分、言语理解、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各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均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要求。报考人员须按考试须知(报名结束后公布)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4.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新疆理工学院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5.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

(五)资格审查

1.笔试结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入闱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2.面试前学校将对入闱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有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出现人选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

3.入闱面试人员将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公布,同时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1)《新疆理工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

(5)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岗位设置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由党员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7)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罗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及人际交往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2.须按考试须知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

3.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考试前一日,入闱下一环节人员经确认放弃资格的,按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等额递补;考试当日,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按《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附件4)》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九)考察

1.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审查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5)》。

2.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条件和要求的,截止公示前未补充提交报考岗位所需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确定录用人员并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十一)录用

录用人员持报到所需相关材料于8月10日前到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

正式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纳入学校人事代理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无事业编制。新录用教职工自上岗2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对隐瞒患有精神病史、抑郁症等不适合从事所报考岗位工作的报考人员,一经核实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聘监督、纪律和其他要求

新疆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7-2205432

参加招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及时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考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新疆理工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教辅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xlsx

附件2:新疆理工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2012年本科专业目录.doc

附件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x

附件5: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docx

人事处

2023年7月13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xjistedu.cn/html/956/2023-07-13/content-9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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