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招聘
一、人选条件
(一)特聘教授
1、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
2、已获国家“****”支持的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青年****”入选者除外。
3、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4、 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5、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6、聘期内全职在我校工作,并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二)讲座教授
1、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4、每年在我校工作2个月以上。
二、相关待遇
(一)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奖金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者聘期内按照学校二级岗教授发放岗位津贴。
(三)由校外引进正式进入我校编制工作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按《中国矿业大学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兑现如下待遇:
1、年薪30万元;提供140-160㎡住房一套或发给100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
2、根据科研需要,提供科研平台建设经费不低于500万元。
3、组建团队,安排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