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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肯恩大学2021年“创新创业人才”招聘公告

2021-07-08 20:26 来源: 温州肯恩大学 作者: liuxuehr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吸引和遴选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加强我校科研实力与学科发展,加速建成世界级教育和科研水平的国际化大学,根据《温州肯恩大学“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发布本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温州肯恩大学是浙江省和美国新泽西州友好省州合作项目,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美合作大学。2011年11月16日,国家教育部批准温州大学与美国肯恩大学合作筹备设立温州肯恩大学。2014年3月31日,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温州肯恩大学。 

学校目前在校生约2800人,五届毕业生约1600人,46%入学QS排名前50名的世界名校;中外教职员工约340名,其中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省“西湖友谊奖”获得者1人,外籍专任教师约140名,大部分具有国际教学背景和博士学位。校园规划用地3000亩,设有商务与公共管理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人文学院和理工学院四个学院,已开设经济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和艺术学六个学科门类18个本科专业、5个硕士专业以及1个博士专业,并将陆续开设3个硕士专业和2个博士专业。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创新创业人才”指的是通过全职聘用或柔性引进后,主要从事科研创新,带动学科发展,提升学校声誉的高层次人才,本次招聘以下7个学科方向的人才:心理学、计算机科学、生物学、化学、数学、建筑学以及管理学。 

人才层次包括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与学术带头人,条件分别如下(以下所称“国家”是指中国,“省”是指浙江省;“市”是指温州市): 

(一)顶尖人才: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普利兹克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俄罗斯等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省“鲲鹏计划”入选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二)领军人才:国家级引才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何梁何利科技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位完成人);意大利、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新西兰、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家院士;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获得者;省特级专家;浙江科技大奖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三)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职称、博士学位或博士生导师资格;一般应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的经历,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很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统领现有学术队伍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省级引才计划入选者;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省“西湖友谊奖”获得者、省“海外工程师”、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国家级同类奖项二等奖获得者(前三位完成人);市“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学科带头人; 

(四)学术带头人:具有正高职称、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副高职称、博士学位;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知名度,具备担任学术方向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市“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市“全球精英引进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入选者;市“5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三位完成人);国家级知名设计奖项主要设计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学术带头人。 

三、人才待遇

(一)全职聘用 

人才层次 薪酬 (万元/年) 科研启动经费 (万元) 安家费 (万元) 住房或购房补贴 (万元)
顶尖人才 不低于150万元的年薪,具体一人一议
领军人才 100-150 300+ 30 140㎡的住房或300万元购房补贴
学科带头人 70-120 50-300 20 120-140㎡的住房或180万元购房补贴
学术带头人 50-100 30-100 15 90-120㎡的住房或120万元购房补贴

(二)柔性引进 

类型 特殊津贴 (万元/年) 科研启动经费 (万元) 科研成果 其他
其他 柔性引进 20-30 另议 科研成果所有权属温州肯恩大学,科研奖励按学校相关办法全额发放 提供住宿和往返差旅费用

(三)待遇说明 

住房与购房补贴只能选择其一。住房一般为人才配售房,由学校按照相关配售规定协助申请并赠送,超出提供面积的部分由引进人才按照房屋产权交接时的市场价购买。购房补贴在首聘期内,学校视具体情况每年支付总额的10%-15%,在首聘期内完成目标任务并考核通过后,再一次性支付剩余购房补贴。引进人才在住房未解决或购房补贴未全额拨付前,由学校提供住宿或自行租赁住房,房租报销额度视具体情况确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放报名,至引进对应人才后关闭。应聘人员可将材料发至talent@wku.edu.cn。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个人基本情况和学习工作经历;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原单位聘书; 

3.2-3份评议应聘人员在本学科科研成果的同行推荐信或外部评审;推荐信不能来自应聘人员的亲属、研究生导师、学生、以及共同作者; 

4.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 

5.2-4篇代表性论文(著作)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 

6.SCI、EI、SSCI、CSSCI收录及论文他引情况证明材料。 

(二)审核与洽谈 

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新办)牵头成立相应的遴选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分析能力水平,论证引进必要性,并提交领导小组复审同意后,由创新办牵头与拟引进人才就待遇、工作目标及考核方式等内容进行洽谈,直至双方商定同意。 

(三)公示与聘用 

对拟引进人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全职聘用合同或柔性引进协议,首聘期一般为5年。引进人才中保留或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待遇的,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引进手续。 

顶尖人才、柔性引进人才、急需引进人才的招聘程序可视具体情况从简灵活掌握。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州肯恩大学培训楼A215室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岑老师,电话0577-55870225,邮箱cengzibo@w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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