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2019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重庆市教委审核、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校简介
重庆理工大学始建于1940年,坐落于中国直辖市重庆,共有花溪、两江、杨家坪等3个校区,占地2591亩。原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归重庆市管理、是重庆市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始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学校建立了理、工、文、管、经、法、医、艺等协调发展的多学科体系。拥有省(部)级一级重点学科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覆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目前设有本科专业63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重庆市特色学科专业群5个、重庆市一流专业建设项目4个、大数据智能化等市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共计30个。拥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示范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28000余人,累计为社会输送10余万人才。
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建有重庆市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和重庆市海智工作站等4个省部级人才平台。拥有百千万人才工 程国家级人选、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重庆市两江学者、巴渝学者特聘教授、重庆市百名学术学科领军人才、重庆市百名海外高层次聚集计划人选等省部级以上优秀人才197人次。
面向未来,重理工人团结一心,励精图治,正在为将学校全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西部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研究型大学而努力。
二、招聘原则
(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德才兼备、择优聘用原则。
(三)编制、岗位、需求相统一原则。
(四)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的原则。
(五)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考核招聘专任教师4名(招聘部门、岗位、人员条件等,详见附件1《重庆理工大学2019年考核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内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获得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和《重庆理工大学2019年考核招聘岗位一览表》所列的具体招聘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六)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年龄要求:
年龄不超过45周岁,指未到45周岁(即指1973年3月29日以后出生),特殊紧缺的优秀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公布之起开始,至2019年03月29日17:00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报名时须同时提交审批表中提及的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电子版,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②各种荣誉证书或教学、科研等获奖证书;③近年来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或被SCI、EI、SSCI、A &HC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期刊论文以及检索收录证明,所承担、参与的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④其他证明材料。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如实填写《重庆理工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附件2),将以上文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提交至: cqutrsc@163.com(电子邮件请以“姓名+**大学+**专业+最高学历+应聘岗位+考核招聘”命名,附件控制在5M以内)。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人事处会同有关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核查应聘人员身份证明、教学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原件。
(三)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1.现场复审
人事处会同相关单位,根据本人提交的《重庆理工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对照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2.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主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提前2天通知应聘者。专业能力测试以试讲和说课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科目,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方法、教学技能和教学效果、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面试以学术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科研和学术水平。
业务考核时间为60分钟左右,分值100分。
3.综合考核
由人事处组织综合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综合考核分值100分。
4.考核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业务考核×60%+综合考核×40%
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学位)、业务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体检由重庆理工大学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市教委会同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理工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实行事业编制,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重庆市教委审核、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应及时签订三方就业意向协议书,待毕业报到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签订三方就业意向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后的30个工作日内。30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示后报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后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的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聘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报到,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招聘资格。
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的人员,由学校与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及重庆市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及我校有关政策执行。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
(一)联系方式
人事处:陶老师(023-62563354)
电子邮箱: cqutrsc@163.com
其他各用人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本简章由重庆理工大学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理工大学2019年考核招聘需求计划表
附件2:重庆理工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
原文出处:
http://rlsbj.cq.gov.cn/c/2019-03-19/5162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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