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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1年接收留学回国人员补充公告

更新时间:2021-07-13

一、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简介

1956年6月,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财政部要加强财政经济问题研究的指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正式成立。2016年2月,更名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财科院)。2020年3月,经中央批准,正式入选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

财科院现有职工226人,其中编内人员183人,编制外聘用人员43人。具备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37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名,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马工程)专家委员会委员1名,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1名,国家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1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5名,其中在职11名;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人选1名,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理论类)1名。

2001年3月设立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在站博士后28人。

财科院现有内设机构27个(党建与监督机构1个、研究机构12个、研究生教育运行机构5个、智库运行机构1个、学术性刊物出版发行机构1个、职能管理机构3个、社团管理机构4个)。

党建与监督机构:党委(纪委)办公室。

研究机构:宏观经济研究中心、财政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公共收入研究中心、国资管理与资本运营研究中心、金融研究中心、教科文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资源环境和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全球风险治理研究中心、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政府绩效研究中心、珠心算研究中心。

研究生教学运行机构:教务处(学位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教研中心、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图书资料信息中心。

智库运行机构:科研组织处(智库建设管理办公室)。

学术性刊物出版发行机构:刊物编辑部。

职能管理机构: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

社团管理机构:中国财政学会秘书处、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秘书处、中国农村财经研究会秘书处、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秘书处。

财科院还设立了PPP研究所、北京分院、政府预算与会计研究所、数字财务研究所等科研平台机构。

多年来,财科院紧密结合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体制改革情况,坚持“为党中央决策服务、为部中心工作服务”的方针,开展财政理论和政策研究、政策宣传和评估、研究生教育、国际智库交流合作;为国家治理建言献策,为财政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财科院研究风格独特,实力雄厚,研究成果多方面引领学界。未来发展的战略定位是面向未来、面向国家及全球重大治理问题、面向改革与发展的国家高端智库,率先实现财政和会计领域科研、教育的跨越发展。

二、接收计划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专 业 学历要求 备注
1 资源环境和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科研岗 1 财政学类、公共管理学类、 农业管理、土地管理、环境 学、可持续发展、生态学、 资源能源管理 博士研究生 须试讲
2 全球风险治理研究中心 科研岗 1 政治学类、经济与贸易类 博士研究生 须试讲

三、接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接收对象

在回国2年有效派遣期内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3.爱岗敬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需落户人员应达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的要求;

5.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并于报名前毕业回国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以往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

四、接收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1)、《科研成果一览表》(附件2)及身份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2篇公开发表的论文(如有)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zgckyrsc@163.com,邮件标题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本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接收计划比例不足3:1的,可取消该岗位的接收计划。

(三)笔试

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本院组织线上或线下笔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试讲、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5:1的比例确定试讲、面试人员名单,并发布试讲、面试公告。

2.本院将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并确认参加试讲、面试人员。未进入试讲、面试人员名单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全部确认试讲、面试人员均需参加线上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参考心理素质测评结果,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和考察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与接收计划数比例低于3:1时,考生面试成绩均应达到75分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体检标准依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综合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接收人选,并在本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人员接收

接收人员确定后,由本院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接收人员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二)考生提供的资料务必详尽、真实。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务必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本院。

(四)参加现场考试人员必须遵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场考试时应佩戴口罩(不带呼吸阀),进考场前须测量体温、提供当日“北京健康宝”绿码。当日凡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考试人员,另行安排。突发高、中风险地区的考试人员不符合来京政策要求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88191180。

附件:

1.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1年接收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表

2.科研成果一览表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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