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8-18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接收2名留学回国人员。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本院)是财政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研究风格独特,实力雄厚。多年来,坚持“为党中央决策服务、为部中心工作服务”的方针,开展财政理论和政策研究、政策宣传和评估、研究生教育、国际智库交流合作;为国家治理建言献策,为财政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一)接收对象
在回国2年有效派遣期内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3.爱岗敬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需落户人员应达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的要求;
5.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并于报名前毕业回国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以往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9月7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1)、《科研成果一览表》(附件2)及身份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2篇公开发表的论文(如有)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zgckyrsc@163.com,邮件标题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本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接收计划比例不足3:1的,可取消该岗位接收计划。
(三)笔试、试讲
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本院组织网上或线下笔试、试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面试
1.根据笔试、试讲综合成绩,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发布面试公告。
2.本院将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并确认参加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确认面试人员均需参加线上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参考心理素质测评结果,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和考察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与接收计划数比例低于3:1时,考生面试成绩均应达到75分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体检标准依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综合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接收人选,并在本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人员接收
接收人员确定后,由本院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接收人员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
(一)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二)考生提供的资料务必详尽、真实。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务必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本院。
(四)参加现场考试人员必须遵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场考试时应佩戴口罩(不带呼吸阀),进考场前须测量体温、提供当日“北京健康宝”绿码。当日凡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考试人员,另行安排。突发高、中风险地区的考试人员不符合来京政策要求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88191180。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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