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4-29
南京邮电大学是中国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其前身是1942年诞生于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八路军战邮干训班,是我党、我军早期系统培养通信人才的学校之一。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改建为本科高校,取名南京邮电学院;2005年4月,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学校原为邮电部和信息产业部直属重点高校,2000年起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2013年10月,原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正式并入南京邮电大学,2019年起实行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南京,现有仙林、三牌楼、锁金村、江宁四个校区,21个院(部、中心),另外还在扬州举办了独立学院—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校园环境优美,周边教育、医疗等生活资源丰富,优质双语幼儿园、知名中小学和三甲医院一应俱全。截至2020年4月底,学校拥有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类别)8个,本科专业55个。目前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学科1个、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4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1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卓越计划专业8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7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此外作为主要协同单位入选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作为牵头单位入选省“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2个,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近30个。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对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提供优惠待遇,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我校,共创南京邮电大学美好明天!
1、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申请条件
2020-2021年度拟引进1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人才必须政治素质好、学术造诣深,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着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分为四个层次,分别满足如下基本条件者可提出申请。
(一)第一层次人才: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我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
(二)第二层次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原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或相当级别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排名前3),以及其他同等层次人才;
(三)第三层次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排名4-6),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以及其他同等层次人才;
(四)第四层次人才: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科技部重点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中科院优秀“百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2-3),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
海外高水平学者和科研人员申请者将依据其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对照上述第二、三、四层次人才条件进行评审。第二层次海外高层次人才须为在世界200强高校、国外著名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正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第三、四层次海外高层次人才须在海内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研工作经历,回国(来华)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上述第二层次人才的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第三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第四层次人才的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第一层次人才的年龄不受限制。
在上述第二、三、四层次人才中,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主要获奖者、国家级荣誉称号(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的获得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年薪和购房补贴(个人所得税自理):
理工第一层次人才年薪150万元,购房补贴1000万元;第二到第四层次人才年薪40-120万元,购房补贴80-300万元;
经管第一层次人才年薪面议,购房补贴700万元;第二到第四层次人才年薪35-90万元,购房补贴60-150万元;
文科第一层次人才年薪面议,购房补贴500万元;第二到第四层次人才年薪35-80万元,购房补贴50-130万元。
说明:(1)考核期内,高层次人才完成工作折合的业绩点报酬若超过年薪,则超出部分可以在期满考核后予以一次性补发。
(2)对于各类第二层次人才,如果不领取购房补贴,在学校有条件的情况下,学校提供价值相当的人才公寓一套,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十年服务期满后人才具有永久居住权。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可优先申购学校人才引进留用房。
3、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科研经费
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其提出的科研工作目标及成果、科研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的需要,为其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主要用于实验室的建设:
理工第一层次人才科研经费面议,第二到第四层次人才科研经费50-300万元;
经管第一层次人才科研经费面议,第二到第四层次人才科研经费30-200万元;
4、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安置
我校可为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安排在适合的岗位工作。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人才办。
应聘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双一流人才特区优惠政策和待遇,详询上述三个学院联系人,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1、南京邮电大学引进高水平师资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风严谨,为人正派,身心健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好外语水平和较强跨文化交流能力;能够胜任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和本专业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体育、艺术和小语种根据当年招聘计划要求可为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最高学历取得高校或所在学科的要求详见当年度《南京邮电大学引进高水平师资基本标准》(具体咨询岗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南京邮电大学2020年度引进高水平师资计划》)。
3. 高水平师资岗位应聘者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学术成绩优秀突出的应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副高原则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原则应聘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 引进工程类教师时,应具备企业任职经历,根据岗位需求,原则上在企业任职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二)引进的高水平师资学术成果
学术成果基本标准详见当年度《南京邮电大学引进高水平师资基本标准》(具体咨询岗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南京邮电大学2020年引进高水平师资计划》)。应届博士毕业生的学术成果鉴定原则上以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或录用的论文情况为标准,往届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的学术成果鉴定原则上时间以从二级单位呈报至人事处的当月算起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或录用的论文情况为标准,若具有我校认可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近三年主持过国家级项目的,可以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或录用情况为标准;对于以共同一作和共同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按“共同”人数给予论文数量相应折算;
对于以下情况,可不受学术成果基本标准的限制,依据实际成果和需求,由学院(部)引进人才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上报人事处复核。1. 应聘教学科研岗人员,在境外世界200强高校获得博士学位,或理工科发表(含录用)南京邮电大学学术论文榜特I级或特II级论文,或文科发表(含录用)南京邮电大学学术论文榜一级或二级论文;2. 应聘专职科研岗人员,承担过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取得显著科技成果转化成效。
(三)学院(部、研究院、中心)引进的高水平师资学术成果及其他条件要求高于前两条的要求[参照(一)基本条件、(二)引进的高水平师资学术成果最低要求],则以学院(部、研究院、中心)的为准。
2、南京邮电大学引进高水平师资可享受的待遇
应聘博士被录用且正式报到入职后,与我校签订引进人才协议书,服务期为6年+4年,按学校有关规定实施考核。聘期内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符合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进编条件的高水平师资可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待遇。
(二)经济待遇。根据补充的高水平师资的学历、职称等情况,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工资标准的要求,享受对应级别的国家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及校内津补贴等经济待遇。
为充分吸引人才,我校设立校长专聘教授(研究员)和专聘副教授(副研究员),符合当年专聘要求(具体咨询岗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南京邮电大学2020年引进高水平师资计划》)的学历条件和学术成果条件的博士或博士后,可申请校长专聘教授(研究员)或副教授(副研究员)。校长专聘教授(研究员)、校长专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如果具备“四青”人才的潜力,可申请享受为期6年(3年+3年)的额度为人民币30万元(税前)的年薪待遇。
(三)安家费和购房补贴。达到所属学院(部、研究院、中心)最低学术条件的博士,可根据学术成果享受安家费和购房补贴总额为20万元~40万元(个人所得税自理)不等的待遇。对于引进的博士为世界前200强高校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或者博士毕业学校不在世界前200强高校,但对应学科排名世界前列的或具有我校认定的正高级职称人才,符合相应条件者的安家费在其引进高水平师资档次标准中增加5万。
(四)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启动经费的标准一般为:工科10万元,理科8万元,其他学科6万元,特别优秀的海外归国人员科研启动经费可适当上浮。具体资助金额视科研项目内容和预期提交的成果确定。资助经费一般分二年支付。
(五)过渡房安排及租房补贴。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一定规格的租住房作为过渡,租金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租住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引进人才也可自行联系租住房,由学校发放一定标准的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人才办。
应聘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高水平师资可享受双一流人才特区优惠政策和待遇,详询上述三个学院联系人,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一)人事处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6-25-85866291 联系邮箱:rcb@njupt.edu.cn
(二)各引才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简历投递邮箱:(防止邮件丢件投递时请抄送至:njyddxrcb@163.com)
序号 | 单位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简历投递邮箱 |
1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025-83492445 | ctie@njupt.edu.cn |
成老师 | 025-83535527 | chengjp@njupt.edu.cn | ||
2 | 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 | 王老师 | 025-85866591 | dgxy@njupt.edu.cn |
3 |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大数据研究院) | 刘老师 | 025-85866220 | jsjxy@njupt.edu.cn |
4 | 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王老师 | 025-85866506 | zdh@njupt.edu.cn |
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025-85866332 | iamdirector@njupt.edu.cn |
6 | 物联网学院 | 胡老师 | 18951801863 | huwl@njupt.edu.cn |
7 | 理学院 | 李老师 | 025-85866601 | lxy@njupt.edu.cn |
8 | 地理与生物信息学院 | 朱老师 | 025-85866634 | cgb-yb@njupt.edu.cn |
9 | 现代邮政学院(邮政快递培训中心)、现代邮政研究院 | 蒲老师 | 025-83535982 | pudy@njupt.edu.cn |
10 | 传媒与艺术学院 | 赵老师 | 025-85866750 | zhaozz@njupt.edu.cn |
11 | 管理学院 | 沈老师 | 025-85866108 | shensn@njupt.edu.cn |
(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 | 宋老师 | 025-85866798 | njuptict@163.com | |
12 | 经济学院 | 吕老师 | 025-85866860 | lvqq@njupt.edu.cn |
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刘老师 | 025-85866901 | liuzq@njupt.edu.cn |
14 | 社会与人口学院 | 韩老师 | 025-85866902 | hanqingsong@njupt.edu.cn |
15 | 外国语学院 | 王老师 | 025-85866812 | yukuowang@126.com、xiaogf@njupt.edu.cn |
肖老师 | ||||
16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霍老师 | 025-85866373 | jyyb@njupt.edu.cn |
17 | 体育部 | 蔡老师 | 025-85866342 | tiyb@njupt.edu.cn |
18 | 宽带无线通信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 吴老师 | 18061694188 | wpf@njupt.edu.cn |
19 | 先进技术研究院 | 袁老师 | 025-85866931 | iat@njupt.edu.cn |
20 | 人口研究院 | 刘老师 | 025-85483183 | liuxing@njupt.edu.cn |
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常年招聘博士后、师资博士后,欢迎关注我校师资博士后招聘公告http://rsc.njupt.edu.cn/2019/0119/c580a14213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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