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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集成电路学院2025年度诚邀海外英才依托申报国家海外优青

2025-01-07 07:29 来源: 山东大学集成电路学院 作者: liuxuehr

一、学院简介

山东大学集成电路学院于2023年重组成立,其前身可追溯到1958年物理系设立的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1997年物理系设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05年信息学院设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16年成立独立建制微电子学院并获批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2022年获批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以及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2023年获批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1984年,半导体专业研制的超高速开关隧道二极管成功用在国家第一颗通讯卫星上,受到国家表彰。在多代前人的努力下,累计获得国家级奖励7项、省部级奖励6项。目前,学院已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国家电子元器件清洗技术研究应用推广中心,山东省新一代半导体技术与系统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高性能微纳器件与芯片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学院集成电路创新工艺与测试平台拥有薄膜材料制备、微纳加工、器件表征测试等各类大型设备40余套,加工精度可达7nm,测试频率高达750GHz,设备总值超1亿元,超净间面积700余平米,为集成电路先进工艺以及新材料、新器件的研究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进入新时代,学校对学院进行了战略重组,统筹微电子学院、智能创新研究院、新一代半导体材料研究院等多方资源,推动实现了院院合一、融合协同发展,同时与济南市共建了晶谷研究院,着力打造集工程实训、科研中试、成果转化于一体的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基地,为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2.0建设新飞跃插上了翅膀。

学院秉承山东大学“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面向集成电路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产业战略需求,以突破芯片等“卡脖子”技术为导向,设有RISC-V与集成电路设计(ICAD1)、智慧医疗与系统应用(ICAD2)、新一代半导体材料(NMEC1)、新一代半导体器件(NMEC2)四个研究室,践行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与多家行业领军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联合研究中心或实验室,现有企业导师30余人。学院设有专项基金,用于集成电路领域拔尖人才培养,为优秀师资团队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学院将持续深化“两个先行先试”,全面实施“融合发展战略”,强化有组织的科学研究,着力培养集成电路拔尖创新人才,成为山东大学融合发展战略的开拓者,两个先行先试的排头兵,为加快建设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世界一流大学做出新的贡献。

现诚邀海外青年才俊,依托学院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学院将组建专门申报组,为您提供个性化的申报服务,全方位的申报保障。

二、支持待遇

1.高起点岗位发展:聘任为事业编制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通过绿色通道聘任为山东大学杰出中青年学者(第一层次)。首聘期前三年每年由学校单列保障一个博士研究生指标。

2.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年薪一般不低于70万元,其中学校提供基础年薪50万元(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学院在学校年薪基础上年薪配套20万元,另可享受代表性成果奖励,综合收入上不封顶。按照省市政策协助办理个人所得税减免。

3.充足的科研经费保障:300-700万元(含国家和省拨经费)。

4.团队支持:学校根据团队建设需要提供足额博士后指标,其中首聘期内可提供不少于1个重点资助类博士后指标。

5.优良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供安家及住房补助250万元(其中200万元免税,税后240万元);首聘期内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可享受优惠价格购买龙山校区住房一套。另外符合条件者可额外享受属地人才补贴最高25万元。

6.更多支持条件: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第二医院等多家附属医院为人才提供一流的医疗保健服务;山东大学基础教育集团为人才子女提供国内领先的基础教育;符合条件的人才同时可依托山东大学申报省、市顶尖人才(团队)创新创业一事一议,申领山东惠才卡,可享受出入境和居留、医疗保健、社会服务等29项绿色通道服务。

三、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即海外博士不强制要求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以上申报条件以国家基金委发布最新指南为准)

四、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390165

电子信箱:wdzhr@email.sdu.edu.cn。

请申请人先通过电话或电子信箱与郭老师建立联系,便于及时沟通,协助处理各项申报事务。

原文出处:

https://ic.sdu.edu.cn/info/1009/40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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