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2021年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科英才特殊支持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应聘人员需满足各岗位应聘条件(见附件)。
二、聘期支持条件及待遇
(一)领军人才及青年英才(全职)
引进人才到岗后,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科英才特殊支持管理暂行办法》,在与引进人才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按照“一人一策”的方式,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等形式,确定引进人才的岗位补助,根据需要,保障科研工作需要及生活条件等,并在职务晋升、人才举荐、导师资格遴选、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二)领军人才及青年英才(柔性)
引进人才到岗后,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管理办法》,在与柔性引进人才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按照“一人一策”的方式,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等形式,确定柔性引进人才的岗位补助,并根据柔性引进人才自身需要,保障科研工作需要及生活条件等。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材料初审,确定面试人选。全年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可于公告之日起,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专用邮箱cys_rs@163.com,原件于面试时复核。确定面试人选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本人。
2、同行专家通讯评审。组织国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对申请者进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重点评价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等。
3、现场答辩评议。研究所统一组织面试评估。面试评估内容包括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学术操守、科研能力、岗位匹配性,下一步科研工作思路和研究计划等。
4、按照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入职体检及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5、公示、报院备案审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研究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院备案审核。
6、签订管理协议。通过备案审核后,我所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管理协议。
四、应聘材料
1、简历(应写明个人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参与科研情况、发表论文情况、获奖及成果情况等);
2、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证明、博士后相关证明、职称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重要获奖情况证明;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所属权证明;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反映应聘人员能力和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上述材料需先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审核须提供材料原件,研究所人事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返还。
五、其他事项
1、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或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2、应聘人员可登陆我所网站或拨打联系电话咨询相关招聘情况(网址:http://gri.caas.cn/index.htm)。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120号(邮编010010)
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
电话:(0471)4961330、4926893
邮箱:cys_rs@163.com
传真:0471-4961330
原文出处:
http://gri.caas.cn/xwzx/tzgg/2803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