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社会科学院新型智库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厅发〔2020〕33号)文件精神,加快本院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及《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社会科学院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相当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咨询服务。现有内设相当正处级管理机构5个,即办公室、科研处、新型智库建设处、人事处、党群处;相当正处级科研机构12个,即哲学研究所、区域发展研究所、产业经济研究所、农业农村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所、东南亚研究所、民族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文化研究所、越南研究所、法学研究所(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历史研究所(台湾研究中心);相当正处级科研辅助机构2个,即信息中心和院刊编辑部;同时增挂广西北部湾发展研究院牌子,由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和广西社会科学院共同建设。“十四五”期间,广西社会科学院将通过紧密围绕服务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需求,以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现实问题为科研主攻方向,加强科研管理改革创新、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扎实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努力建成具有鲜明学科特色的西部一流智库和在服务东盟开放合作及周边外交战略中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高端智库,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贡献。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高层次人才6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gass.gx.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10月31日(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名额招满即止)。
报名材料:
1.报名表格。
填写《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和《高层次人才信息简表》(word格式,见附件)
2.附件材料。
(1)附件目录
(2)自荐书
(3)毕业证、学位证
(4)身份证
(5)职称证书
(6)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应届毕业生)
(7)获奖证书或证明(含各种奖学金等)
(8)参与科研工作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证明材料提供项目合同封面、项目组人员名单、签字盖章页。
(9)论文著作
论文及专著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外文文章请附摘要中文译文,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目录)中的期刊,需提供有资质的检索部门收录证明。所有论文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的,录用证明无效。
(10)学术成果证书
(11)任职证明材料(含在校社团任职等)
(12)政治面貌证明材料
(13)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应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例如编制本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人事代理协议、聘用合同复印件、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无上述证明材料者,视同无工作经历,不能在报名表中填写。
注:上述材料将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报名时提供电子版(扫描)材料,考核时须提交纸质版(原件)材料。
报名表格及附件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后发至广西社会科学院招聘电子邮箱:gxskyzp@163.com。邮件标题为:2023年广西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姓名+留学人才网。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提供上述完整的报名材料,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提供认证证明材料。报名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本院不予受理。应聘人员应在《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的“应聘者承诺”栏亲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虚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由广西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考评。
(三)考核
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及考评后,由院组成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及达到考评标准的人选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四)体检
各岗位原则上应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本院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桂人社函〔2019〕160号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者,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自治区党委编办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后,予以聘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对符合购房条件、取得购房资格者,可以按有关规定自愿购买院危旧房改住房一套。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892972
(三)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老师、林老师:0771-5868415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5号广西社会科学院人事处,邮编:530022
附件1.广西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广西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广西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信息简表.doc
原文出处:
https://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77506db2-ef7b-4fe8-ad6d-3947d146b9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