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全省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和研究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共22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经历条件;
3.具备适应长期野外作业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在校期间田野考古实习经历的要求,按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实习证明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报名邮箱zjkgoffice@163.com。逾期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材料。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应聘田野考古(考古绘图)岗位,需提供本人绘制的考古遗物作品(米格纸底图PDF格式扫描件,其中在期刊或考古发掘报告中已发表者更佳)。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应聘田野考古(考古绘图)岗位,还将对提交的绘图作品按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制图》(WW/T 0035-2012)标准进行评判,符合标准要求者进入技能测评环节。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4.应聘资格的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技能测试),初定于2023年6月初进行,安排安排另行通知。
田野考古(发掘)岗位笔试主要考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田野考古(考古绘图)岗位技能测试方式为现场绘图,按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制图》(WW/T 0035-2012)规范进行,主要考查考古绘图技能。
笔试(技能测试)后,田野考古(发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田野考古(考古绘图)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专业素养、岗位认知、适应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浙江考古);
2.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ct.zj.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 );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考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仅在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211741(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038198(张老师)
附件: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2023年4月27日
原文出处:
http://rlsbt.zj.gov.cn/art/2023/4/27/art_1443681_58934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