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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7名公告

2023-05-24 11:21 来源:宁波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 作者:liuxuehr

因工作需要,宁波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现面向全国招聘团队人才项目研究员、工程师、助理研究员等岗位紧缺人才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生命健康产业是二十一世纪世界各国必争的战略重点发展领域。人类对先进医疗和健康产品的需求,推动了全球生物医学工程领域的飞速发展,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我国人口基数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生命健康产品和服务的品质和水平提出了前所未有的巨大需求,也为生命健康产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我国现阶段生命健康产业总体水平较低,产品竞争力较弱,相关产业转型升级需求迫切。

在此背景下,为聚集全世界高层次人次,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促进本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慈溪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于2013年10月24日签约,共同组建宁波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

医工所新园区位于慈溪北三环东路与胜陆高架交叉口,毗邻慈溪中学、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及慈溪市国家森林公园。园区总占地面积30000余平方米,已落成科研楼(20000余平方米),宿舍(6200平方米)以及化学品库(55平方米)。按照国际领先标准建成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及工程中心。现有的先进生物医学工程科研平台包括1个公共测试平台和3个专业平台,配备价值8000余万元、种类齐全的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为科研和产业提供有力支撑。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方向、岗位、人数、专业、资格条件

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春蕾人才”副研究员(一) 科研 1 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全国 1.副高及以上职称;
2.具备胶体马达设计、制备及生物医学应用研究经历;
3.主持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经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983年5月19日后出生)
“春蕾人才”副研究员(二) 科研 1 化学、无机化学、生物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全国 1.副高及以上职称;
2.具有细胞外囊泡及DNA纳米技术生物医学应用研究经历;
3.在以上领域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拥有相关领域国家级项目主持工作经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8年5月19日后出生)
“春蕾人才”副研究员(三) 科研 1 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全国 1.副高及以上职称;
2、具有海外5年以上工作经历;
3.精通DNA纳米技术,核酸可控设计,生物纳米材料自组装,并具有制药制剂相关研究工作经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
(1988年5月19日后出生)
助理研究员(一) 科研 1 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细胞分子生物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全国 1.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3年及以上干细胞成像造影剂的设计、合成及应用等研发工作经历;
3.并熟练掌握间充质干细胞的提取、培养及转染技术等;
4.具有上述相关邻域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承担或参与经历之一;
5.以第一作者在以上领域的TOP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以主要发明人(前两名)申请或授予专利1项及以上;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8年5月19日后出生)
助理研究员(二) 科研 1 林业化学加工工程、制剂工程、物医学材料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全国 1.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生物医用材料开发、材料表面改性等研究经历,熟悉各类材料表征手段;
3.并具有上述相关领域省部级科研项目承担或参与经历之一;
4.在以上领域发表SCI论文5篇以上,以主要发明人(前两名)获得相关授权专利2项及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8年5月19日后出生)
工程师(一) 科研 1 材料学、化学、分子生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 全国 1.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3年及以上医疗器械检测工作经历;
3.具有3年及以上CMA和CNAS质量管理体系申报、建设和管理经历;
4.具有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较强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和团队凝聚能力;
5.年龄35周岁以下。
(1988年5月19日后出生)
工程师(二) 科研 1 材料学、生物技术学、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全国 1.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三年以上激光液相烧蚀制备贵金属基以及铁基、硅基、掺杂型等纳米材料/探针合成改性技术研究、测试表征与产业化开发经历;
3.具有三年以上激光液相烧蚀制备纳米材料/探针仪器设备整机研发经历;
4.具有参与承担相关领域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8年5月19日后出生)

注:以上专业级均为一级学科;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

2、应聘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报名方式: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应聘员工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已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3)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扫描件。(4)单位出具的从事有关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扫描件。

以上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邮箱maohaoyu@nimte.ac.cn,压缩包和邮件标题均须以“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留学人才网”命名。

3、资格初审

研究所各学科/部门负责人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给予考试资格。此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进入考试环节。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的人员将由宁波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行政办公室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与体检

本次招聘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试、体检程序择优录用。

1、资格复审

考核前,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岗位要求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核。

2、专家评审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专家评审,评审由宁波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实施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家评审环节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组织专家评审和所务会会议审议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因放弃考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评审结果将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人才招聘系统和慈溪政府网予以公布。

3、体检

各招聘岗位,均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评审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4、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具有下列情形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人才招聘系统的“最新动态”栏目公布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截止拟聘用公示结束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如户籍性质仍为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聘用人员户籍所在地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且不再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除外);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四)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学林路99号,宁波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

联系人:毛浩宇0574-63875021;监督电话:0574-63938062。

附件: 应聘员工登记表.doc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

2023年5月19日

原文出处:

http://www.cixi.gov.cn/art/2023/5/19/art_1229041752_42642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