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及优秀青年博士公告
一、学校简介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是河北省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经过七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发展成为以土木建筑类类学科为主,工、管、理、文、艺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
学校现有建筑学、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权点,土木水利、艺术、机械、电子信息4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类别,43个本科专业,其中3个本科专业(土木工程、建筑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本科专业(工程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英语)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2个省级研究生培养基地,3个省级教育创新高地,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众创空间),1个河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共有5个专业通过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专业教育评估。学校现有12个研究所,1个河北省院士工作站,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3个省级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1个工程训练中心,校企共建185个实习基地和15个科研基地。
学校常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及优秀青年博士研究生,待遇优厚!
二、高层次人才及优秀青年博士引进条件
引进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精湛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科研等岗位所要求的工作,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为人正派、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人才引进分二个层次,各层次条件和待遇见下表
人才层次 | 引进条件 | 引进待遇 | ||
第一层次 | 在所研究领域内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开创性成果及突出的学术贡献,或在学科内取得国内领先或世界先进水平的、有影响力的成果。 | 一事一议 | ||
第二层次 | 优秀博士(后),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人员(两证齐全),一般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科研启动费 | 安家费 | |
两项因素之和 | ||||
科研成果 | 教育背景 | |||
自然科学15万元 | 分I、II、III、IV、V五档,分别为50万元、45万元、40万元、35万元、30万元。 | 分I、II、III三档,分别为15万元、10万元、5万元。 | ||
I档: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人身份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奖励或者发明专利5项。 | I档:本硕博均在双一流就读。 | |||
II档: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人身份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奖励或者发明专利4项。 | II档:本硕博有双一流就读经历。 | |||
社会科学10万元 | III档: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人身份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奖励或者发明专利3项。 | III档:其它教育背景。 | ||
IV档: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人身份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奖励或者发明专利2项。 | ||||
V档:其他。 | ||||
以上成果均应为近5年成果。 在达到I档成果的基础上,近五年论文成果每多一项按照以下标准奖励: 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0.5万元/篇。 |
备注:
1.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另行研究决定。
2.以上各层次其他待遇:
(1)未定副教授的入职后2年内享受副教授的校内奖励绩效,副高职称未定教授的入职后2年内享受教授的校内奖励绩效;
(2)学校为引进博士提供住房补贴,1500元/月,按月随工资发放至个人,自签订聘用合同当月起连续执行3年;
(3)按照学校规定享受张家口市及学校发放的博士学位津贴;
(4)符合条件的家属按相关政策安排工作。
三、人才引进程序
1.个人申请。应聘人员须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同时提交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科研业绩清单、学术论文检索证明、代表性论文、主持的科研项目任务书及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测评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测评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各学院(系、部)对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人事处。人事处审核通过后,由用人单位组织教学和学术水平评价。
3.教学和学术水平评价。用人单位组建由主管校领导、用人单位、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及相关专家组成的考核组,对应聘者的学习经历、教学情况、学术水平等进行评价和论证。形成引进人才考核报告(包括考核评价具体情况、是否引进、拟引进层次、相关待遇等)。
4.学校审批。人事处复审拟引进人才的相关材料后,根据拟引进人员的材料、用人单位的报告并考虑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等提出是否引进、引进档次、相关待遇等方面的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联系方式(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留学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0313-4187653
邮箱:hbjzgcxyrsc@126.com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朝阳西大街13号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
各学院具体联系方式:
学院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土木工程学院 | 周老师 | 0313-4187732 |
机械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0313-4187749 |
电气工程学院 | 郑老师 | 0313-4187759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崔老师 | 0313-4187721 |
经济管理学院 | 许老师 | 0313-4187786 |
信息工程学院 | 杜老师 | 0313-4187812 |
能源工程系 | 王老师 | 0313-4187742 |
市政与环境工程系 | 于老师 | 0313-4187740 |
数理系 | 葛老师 | 0313-4187788 |
外语系 | 杨老师 | 0313-4187808 |
信息管理系 | 杨老师 | 0313-418785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张老师 | 0313-4187799 |
体育部 | 马老师 | 0313-4187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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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https://rsc.hebiace.edu.cn/info/1053/19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