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西北民族大学肇始于1941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建的民族学院,后民族学院并入延安大学,1949年延安大学更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1950年8月在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兰州分校第三部基础上正式成立西北民族学院,2003年4月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学校设有西北新村校区、榆中校区和附属医院、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校园总面积1776亩,总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图书文献等408万余册/件(含电子图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5亿余元。
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设有25个教学科研单位,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门类,有本科专业7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交叉学科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3个,中国语言文学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现有师生3万余人。
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教育部民族教育研究发展中心重点研究基地1个,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个,其他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新型智库和协同创新中心13个。建有国家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4个,其他省部级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10个。近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000余项,先后2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连续5年在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数量上取得重大突破,立项总数11项。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要求。
4.年龄条件: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6.岗位条件
数量 | 专业代码 | 方向条件 | 学历学位条件 |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 工作经历条件 | 政治面貌 |
1 |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 不限 | 博士或双一流大学硕士 | 无 | 无 | 中共党员 |
01哲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博士 | 无 | 无 | 中共党员 |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者须提供《西北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及简历、身份证、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材料等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另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阶段成绩单材料扫描件。应聘者将所有应聘材料整理编辑为1个PDF或WORD文档投递到校内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报名,同时抄送至组织人事部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报名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
学院人才工作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考核人员。
3.考试、考核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组织考试,全程录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无需进行笔试,直接参加面试。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选。
4.体检
体检人员须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试。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可考虑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
5.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主要采取函调、外调、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人事档案中有问题和疑点的,不能作为拟聘用人员。
6.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等结果,校内用人单位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学校研究决定,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且入职前审查无异议后,学校按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信息见附表。
五、招聘待遇
(一)招聘岗位为预聘制人员岗位,工资待遇参照学校按编制管理岗位人员确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二)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确定引进人才层次,兑现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10-40万元、自然科学类20-80万元,安家补助费30-60万元。
(三)新进博士按副教授七级岗的标准发放校内基本岗位津贴。
六、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0931-2938196,331792995@com
原文出处:
https://www.xbmu.edu.cn/mks/info/1371/35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