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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博士方案

2024-05-29 08:53 来源: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作者:liuxuehr

一、学校简介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郑州市,地处华北平原南部,北临黄河,西依嵩山,交通便捷,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具有鲜明航空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始建于1949年,与共和国同龄,时称平原省财经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规划高校。2017年12月,成为河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民用航空局共建高校,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20年,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成为河南省博士学位一般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有工、管、文、理、经、法、艺、教八大学科门类。下设19个教学院(部),1个书院,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乌拉尔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现有7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省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3个省重点一级学科,4个省重点二级学科。现有65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1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72门。两项成果获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副校长任组长,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总体负责学校招聘计划的制定及招聘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为提高学校人才队伍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2024年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以下简称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第一层次(高层次人才)

1.高层次人才及海外人才;

2.航空航天学科学术带头人。

(二)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

详见附件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第一层次(高层次人才)人才引进条件按学校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二)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

5.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科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7.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后经历者、高级职称者或业绩突出者可放宽至40周岁;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第一层次(高层次人才)人才引进按学校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二)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人才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点击“招聘系统”,进入招聘页面选择相应应聘岗位,注册登录填写信息。

(2)资格审核主要查验学历学位证书及招聘公告中的相关条件。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人(见附件1)或学校人事处联系。

2.考核

考核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教学基本技能等,考核方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考察由人事处根据相关政策进行。

4.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zua.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第一层次(高层次人才)人才聘用按学校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二)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人才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博士研究生,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待遇

(一)第一层次(高层次人才)人才待遇一事一议。

(二)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人才待遇详见附件。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郑州航院人事处(东校区综合楼228房间)

联系人:刘老师路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912665 

监督电话:0371-61912612(校纪委、监察处)

附件:

附件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一览表

单位名称 招聘专业 招聘人数 联系人 备注
商学院 工商管理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智能会计方向、管理会计方向);审计(大数据审计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技术应用等相关专业和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创新管理相关方向优先) 1 联系人:闫老师
电话:0371-61912019
邮箱:yjz8868@foxmail.com
 
管理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工业工程)、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应用数学)、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2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61912301
15936265700
邮箱:15936265700@163.com
 
经济学院 应用经济学(金融科技风险管理、金融科技产品设计、金融科技数据分析、区块链与数字货币、金融科技监管政策等方向) 1 联系人:郝老师
电话:13838255173
邮箱:ham126@163.com
 
信息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数据科学与智能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与安全、人工智能、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资源管理(档案学、情报学、图书馆学、数据管理与数据科学、信息分析、数字人文、古籍保护与文献学)、化学(化学生物学) 1 联系人:齐老师
电话:13733811590
邮箱:qiyan@zua.edu.cn
 
航空发动机学院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飞行器设计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机与电器)、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仪器科学与技术(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及机械)、管理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航空器结构安全工程 不限 联系人:文老师
电话:0371-61910097
邮箱:zhenhuawen@zua.edu.cn
 
航空宇航学院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飞行器设计、人机与环境工程、航空宇航系统工程);力学(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动力学与控制、工程力学、基础力学与力学交叉);测绘科学与技术(导航与位置服务、摄影测量与遥感) 不限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61916601
邮箱:wangxl@zua.edu.cn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技术、微细制造及微机电系统、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制造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等),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加工工程) 不限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71-61912061
邮箱:lyp5599@126.com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不限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3673689871
邮箱:cjh@zua.edu.cn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光电工程、信息光电技术、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人工智能、通信与信息系统);光学工程(光电检测技术及仪器、光电信息技术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导航、制导与控制,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光电系统与控制,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不限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5981935088
邮箱:chenyu@zua.edu.cn
 
自动化学院 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智能感知与自主控制、机器人与无人机系统、仿真科学与工程等);电气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等);电子信息(控制工程等);机械(机械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飞行器设计:飞行器飞行动力学与控制方向、飞行器控制、制导与仿真方向、空间飞行器的姿态动力学与控制方向等);数学(运筹学与控制理论)。 不限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61910686
邮箱:wangzhen@zua.edu.cn
 
民航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相关专业);交通运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制造工程、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控制科学与工程(导航、制导与控制、系统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2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0371-61913200
邮箱:zziamhxy@126.com
 
材料学院
(河南省航空材料及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矿业工程(矿物加工工程) 2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371-61912901
邮箱:guoxq@zua.edu.cn
 
土木与环境学院 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岩土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市政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 2 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371-61912091
邮箱:xr6239@163.com
 
艺术与设计学院 艺术学(美术与书法) 1 联系人:冉老师
电话:13676968883
邮箱:405184930@qq.com
 
文法学院 法学(国际法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中国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学、中国古典文献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教育学(国际中文教育);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 1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371-61912081
邮箱:xiaokfy1026@163.com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法语、翻译) 1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13937130698
邮箱:guoyinling66@163.com
 
数学学院 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71-61912119
13663816186
邮箱:liulinhn@163.com
 
南乌拉尔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等相关专业 1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371-61910031
邮箱:suc@z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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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待遇

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按A、B、C类待遇考核发放,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待遇

满足学校发展需要,部分急需、紧缺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入职后可提供校内住房一套(需个人购买)。

(一)A类待遇

1.如学校可购房源充足:(1)提供校内可购房源一套(需个人购买),住房交付前提供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最高20万。个人选择购买可够房源的,住房交付后停发住房补贴;个人选择不购买可购房源的,发放住房补贴20万。(2)安家费20万。

2.如学校可购房源不充足,提供安家费60万,住房补贴20万。

3.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3年;

4.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工科20万、理科15万、文科10万的科研启动经费;

5.配偶为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可按照人事代理方式安排校内工作岗位。

(二)B类待遇

1.安家费、住房补贴共计40万元,其中安家费20万元,住房补贴20万元;

2.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3年;

3.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工科15万、理科10万、文科8万的科研启动经费。

(三)C类待遇

1.安家费、住房补贴共计25万元,其中安家费15万元,住房补贴10万元;

2.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3年;

3.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工科10万、理科8万、文科5万的科研启动经费。

二、其他待遇:

配合申报“智汇郑州”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和生活补贴(1500元/月*36个月)待遇。

三、其他说明

1.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基本服务期为8年,其中准聘期为3年,考核根据学校规定执行。

2.准聘期内待遇: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万元,住房补贴2000元/月;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3年;提供工科10万、理科8万、文科5万的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启动经费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发放。准聘期满考核后,完成相应A、B、C类考核任务的,按相应类别补发相关待遇。准聘期满未完成最低考核标准(C类)的,不再补发任何待遇。

3.若在基本服务期内,学校提供校内住房(需个人购买),住房交付后停发住房补贴。

4.引进博士研究生同时符合多项条件者,待遇就高,不重复享受。

原文出处:

http://rsc.zua.edu.cn/info/1039/29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