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博士教师99名公告(三)
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博士教师,有关事宜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主页(www.hrbust.edu.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岗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博士教师99名,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教师招聘计划表(三)》(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四、人员待遇
落实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高校教学、科研等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应聘人员须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 周岁(198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五)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并办理报到手续。应聘人员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办理报到手续,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网址:http://news.hrbust.edu.cn/rczp.htm )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6月25日8时至2024年11月30日17时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网站:https://lgdx2024bsjs03.ibaoming.net
(3)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网上报名上传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6)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查。学校将于2024年6月25日起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现场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哈尔滨理工大学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哈尔滨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模板》(附件4)原件和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具体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在应聘学院网站进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有关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应聘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或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人才引进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学院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为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和《哈尔滨市人才新政30条》等人才政策,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本招聘计划限制,入选条件和待遇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欢迎高层次人才随时与我校联系洽谈。
本公告由哈尔滨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1-86390189(吴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451-86390112
电子邮箱:hlgbm@hrbust.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留学人才网”)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转1404
附件:
哈尔滨理工大学
2024年6月24日
原文出处:
http://news.hrbust.edu.cn/info/1108/298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