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材料与工程学院2024年诚聘全球英才
新疆大学,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学校现有理工类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团队)47个,其中,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信息技术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4个,自治区天山创新团队10个。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新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一级学科,其入选了ESI前1%学科。学院现有“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两个研究生学位点,“新疆环境功能材料技术研究中心”和共建“固体物理与器件”新疆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学院现有教职工40人,其中国家高层次青年人才计划入选者1人,国务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天池英才”特聘教授1人,“天山雪松”领军人才1人,拔尖人才1人。
学院瞄准国际学术研究前沿,把握最新科技动态,服务国家战略和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形成了“先进功能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和“轻质高强复合材料”3个特色研究方向。为了加快学院的高质量发展,成为新疆材料类人才培养、学术研究与产业化应用的高地,学院诚聘海内外英才,共同建设大美新疆。
结合学校人才引进待遇和新疆自治区的引才支持,相信能够给各位人才学术生涯提供强力保障。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学科领域为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及化学、物理相关专业方向;
(三)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能满足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二、引进对象
1.高层次领军人才
国家杰出人才,在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担任教授及相当职务,或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2.学科带头人
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高,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3.学术骨干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近五年,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并取得有重要影响的系列学术成果,能对学科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4.青年优秀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5.团队英才
团队带头人需达到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院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三、学校引进待遇
(一)职称评聘
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到校工作即按原专业技术职称聘任;
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一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即可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
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无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次年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
(二)薪资待遇
1.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团队英才
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团队建设及科研条件等面议。
2.学术骨干
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30-40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20-30万元/年。
住房待遇:安家费45万元(免税)并提供校内周转房一套。同时,按照2000元/月标准连续两年发放住房补贴。以优惠价格推荐购买学校团购房(110-150m²)。
其他待遇:解决基础教育阶段子女入学入托及配偶工作问题。
3.青年博士(引进层次分A类和B类)
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20-25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博士津贴)10-15万元/年。
住房待遇:安家费30-35万元(免税)并提供校内周转房一套。同时,按照2000元/月标准连续两年发放住房补贴。以优惠价格推荐购买学校团购房(110-150m²)。
升档政策:引进一年内业绩达到更高层次引才类型,可申请升档,当月兑现升档层次待遇。
四、自治区引才支持
1.引进当年可申请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天池英才”引进计划下设领军人才(全职引进)、青年博士(全职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全职引进)4个专项,聘期3年。
2.自治区“天池英才”领军人才每人给予5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每年最高100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资助;
3.自治区“天池英才”青年博士(含在站博士后)每人给予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同时,每年最高3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资助,聘期科研经费资助力度最高可达90万元;
4.自治区“天池英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每人给予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每年最高3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资助。聘期科研经费资助力度最高可达90万元。
五、其他未尽事宜,欢迎联系咨询
联系人:陆新红(办公室主任)
邮箱:512148351@qq.com
电话:13579961305
新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原文出处:
https://mp.weixin.qq.com/s/_Uvv1FcgaL4rl6bW_GtC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