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博士管理岗)
一、单位简介
曲阜师范大学设学于孔子故里曲阜,在美丽的海滨城市日照建有新校区,是山东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拥有ESI世界前1%学科5个(工程学、化学、数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1个(教育学),山东省一流学科6个(工程学、数学、中国史、化学、物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山东省高水平学科4个(其中,教育学为“高峰学科”,体育学、中国史、数学为“优势特色学科”)。设有博士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硕士一级学科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8个,博士后流动站11个,现有专业87个,形成了涵盖文、理、工、法等10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学科专业体系,构建了各级学位和博士后培养贯通的完备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现有国家级人才18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6人,全国模范教师5人,泰山学者、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齐鲁文化英才等65人,省智库高端人才专家8人,凝聚了一支站得住讲台、出得了成果、守得住师魂的高素质专业化教育人才队伍。
学校公开出版《齐鲁学刊》(第二批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优秀期刊)、《曲阜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中学数学杂志》和《现代语文》等学术刊物。
学校学科平台与研究条件充裕,为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为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曲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曲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曲阜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qfnu.edu.cn)和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qf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应聘材料一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qfnuhr@126.com。发送报名表的文件名和邮件标题以如下统一格式命名:“应聘博士管理岗-姓名-所学专业”。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须按要求将PDF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1)有效身份证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由本人手写签名的《曲阜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报名时提供确有困难的,经同意,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5)对学生干部有要求的,需提供经证明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采取线上初审+线下复审。应聘人员接到复审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复审,提交本人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并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各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学校按规定程序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qfnu.edu.cn)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走访调查、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1.聘用后按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确定工资待遇;
2.依照地方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可连续三年享受济宁市、日照市 5000 元/月补贴;
3.曲阜师范大学附属中小学、日照附属实验学校是省级规范化学校,为子女成长提供良好就学环境,学校为教师子女入学提供协助和支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学校电话:0537-4456483
监督电话:0537-4455662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师范大学
邮编:273165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曲阜师范大学
2024年9月9日
原文出处:
https://rsc.qfnu.edu.cn/info/1004/43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