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广东药科大学是全国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药学系列专业的高等学府。学校创办于1958年,原名广东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7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命名广东医药学院;1994年易名广东药学院;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东药科大学。现有广州(大学城、宝岗、赤岗)、中山和云浮三大校区五个校园,占地近5300亩。学校拥有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自2003年开始招收研究生,现有中西医结合、药学两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有5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和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设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1个博士工作站。经66年砥砺奋进,已形成“以药为主,药医结合,药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先后进入广东省“省市共建本科高校”“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建设高校行列。
医药化工学院作为广东药科大学重要的组成部分,成立于2009年6月,坐落在中山校区。建院15年以来,开设化妆品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4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化妆品科学与技术专业为核心,各具特色的多专业协同发展格局。“化妆品科学与技术” 专业自2022年到2024年连续三年为软科专业药学类A+专业、排名全国第一。2019年获批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学位点并设制药与化妆品方向。学院建有广东省化妆品数字化技术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化妆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化妆品专业示范基地和广东省化妆品示范性产业学院。依托这些平台,学院致力于打造化妆品人才培养高地,为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学历的人员,港澳台学习、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等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学术骨干一般不超过45岁,学科带头人一般不超过50岁。
二、招聘岗位
单位 | 岗位名称 | 学科 | 专业或方向 | 待遇 |
医药化工学院 | 强药顶尖科学家和领军人才 |
生物学0710
药学1007 基础医学1001 临床医学1002 |
细胞生物学071009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 发酵工程082203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00104 皮肤病与性病学100206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100705 药理学100706 药物化学100701 皮肤科学、香精香料、化妆品分析检测、生物医药材料方向 |
一事一议 |
强药学术带头人 | 除学校工资外,人才津贴30万元/年,提供免费住房或给予200万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费400万元。 | |||
强药学术骨干 | 除学校工资外,人才津贴不少于20万元/年,提供免费住房或给予100万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费100万元。 | |||
博士后 | 生物与医药类、医学类相关学科 | A岗博士后综合年薪35万,B岗30万人民币,同时享受学院绩效。A岗提供20万科研经费,B岗提供10万科研经费 |
(一)强药顶尖科学家和领军人才
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学术声望的顶尖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对本学科专业建设具有重要贡献和影响,具备领导本方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近五年取得具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二)强药学术带头人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较强的学科组织能力,能带领学科快速发展,具有成为学科领军人才潜力的中青年学者。岗位原则上应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年)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中对学科带头人的要求。
(三)强药学术骨干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优秀的学术成果,有明显突出的发展势头和成长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具有成为学科带头人潜力的青年学者。
(四)博士后
凡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人员,可申请进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原则上满足以下三点: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2.本校毕业博士不能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
3.不接收在职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三)港澳居民应聘者须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的文件要求。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应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应聘)的情形。
(五)具备企业从业经历的报考(应聘)者,优先考虑。
四、应聘流程
填写附件1,并提供个人学历学位扫描件、身份证明、简历、业绩等附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到邮箱:huagong2024@126.com 。经学院审核符合的将收到面试通知,学院面试通过将上报学校人力资源部。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医药化工学院:0760-88207937,周老师
【咨询邮箱】huagong2024@126.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者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如仍有疑问,可发送邮件或电话咨询。
附件【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docx】
附件【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收集表.xlsx】
原文出处:
https://yyhg.gdpu.edu.cn/info/1096/28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