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才的引领作用,提高科研能力,扩大科研影响力,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一)招聘职数
本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具体详见《2024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考核招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年龄要求。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信息填报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名截止时间至2024年11月30日;报名邮箱:hnhkyrs0898@163.com。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扫描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扫描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2024 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回来的应聘人员、国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专业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所学课程,并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 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报名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相关科研成果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分批次组织安排考核及后续工作。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报名。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资格复审将于考核前组织开展。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报名人员应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纸质版、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提供原始证件进行资格复核。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核
成立由本院和院外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小组人数为5人或7人,其中本院及主管部门考官人数不得超过60%。考核以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工作业绩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的先后排名,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拟聘人选。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核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组织应聘人选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有纪检人员陪同。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我院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经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官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我院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等招聘中的主要材料,报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院发出报到入职的通知,并与本人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报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如确定拟聘人选在公示前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享受国家、海南省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享受海南省人才住房租赁和购房补贴;
(三)享受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人才引进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我院纪检部门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监督检查,对举报、投诉、申诉进行调查处理。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五)举报和投诉电话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纪检部门:0898-65320878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事处:0898-88656594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综合处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解老师、王老师、赖老师(人事科)
联系电话:0898-65349603(人事科)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2:00、14:30-17:30
原文出处:
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410/402916e85c7b4d3cb352cfe8002560cc.shtml?ddtab=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