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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环境与生态研究院)2026年度诚邀全球英才依托申报海外优青项目

环境与生态研究院隶属于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清华大学环境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院面向国家高质量发展战略需求与国际前沿,重点建设气候变化与碳中和、城市环境与复合生态、陆海交互与极端环境、物能循环与工业生态、环境健康与安全保障、环境系统与智慧管理6个学科方向,致力于构建生态环保理论体系、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养具备全球视野的高层次人才,贡献清华智慧与深圳方案。我们诚挚地邀请资源环境和地学生态相关背景,具有环境、生态、安全、生物、化学、化工、材料、信息、健康、地学等专业基础的四海英才加盟环境与生态研究院。

海外优青项目申报

一、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资助模式

1. 资助强度:100-300万元。

2. 资助期限:3年。

三、申请人条件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6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回国(来华),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同一申报年度一人只能申请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四、招聘方向

◾气候变化与碳中和

◾城市环境与复合生态

◾陆海交互与极端环境

◾物能循环与工业生态

◾环境健康与安全保障

◾环境系统与智慧管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老师

邮箱:wan.fangxing@sz.tsinghua.edu.cn

电话:+86-755-86540644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环境与生态研究院欢迎您的加入!

原文出处:

https://mp.weixin.qq.com/s/Yu8b2sNHvK_WtahDPf9rCQ

来源: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