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农业农村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编)。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农业农村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A14岗位具有副高职称的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六)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资格条件中“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 报名和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1月29日09:00-12月3日12:00;
2.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9日09:00-12月3日16:00;
3. 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1月29日09:00-12月4日16:00;
4. 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1月29日09:00-12月3日18:00;
5.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11月30日09:00-12月4日12:00;
6.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规定时限内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省农业农村厅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栏内获取。
7.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12月14日9:00-12月15日17:00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本次招聘岗位A1至A23开考比例为1:3,岗位B1至B7不设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4.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经历。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请相应填写职称、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相关信息。论文信息包括期刊名称、年、期,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一作〕等信息。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
应聘人员考核工作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是工作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岗位A1至A23、B1、B2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岗位B3至B7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笔试日期为2021年12月18日,地点在南京。其他详细信息见准考证。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7日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 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总分的60%为合格。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jiangsu.gov.cn/)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二)面试
1. 入围人员。岗位A1至A23在各个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照实有人数)。岗位B1、B2笔试成绩合格人员、B3至B7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均为参加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 资格复审。面试之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三方协议等招聘岗位所设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农业农村厅网址公布。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在职人员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离职人员提供离职相关证明材料。
3. 面试。面试按照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岗位A1至A23、B1、B2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岗位B3至 B7总成绩即面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第一名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 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并办理进编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招聘公告确认岗位等级),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兑现岗位工资。未按时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者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疫情防控
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要求将于考试前5个工作日前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jiangsu.gov.cn/)公告,请广大报考者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笔试、面试地点所在设区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招聘政策咨询与监督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及招聘单位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各岗位政策咨询联系方式见岗位表)。
人事处咨询电话:025-86263509、025-86263607
联系人:杨志强、张碧波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224786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25日
原文出处: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11/25/art_78506_10125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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