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46名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安排,2023年我市继续公开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2023年衡阳市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46名,服务期限2年。具体招募计划详见《衡阳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021、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募岗位。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2023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学历证,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需在2023年7月10日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届时未取得学历证或学历认证书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募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7.报考支医岗位的,按照"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有关要求报考,在2年服务期内(2025年8月31日前)依法依规取得国家规定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否则服务期满后不予安置。
8.报考人员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岗"三支一扶"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回避情形依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日9:00至6月18日17:00,逾期不得进行报名。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衡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官方微信"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平台查看公告。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搜索关注"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报名考试-考试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人员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签字的《衡阳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表》(附件3)和《衡阳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
(四)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对照公告,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在认真核对每项岗位条件要求后进行确认,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名表所填写上传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招募资格。
四、资格初审和岗位计划调整
6月20日12:00前,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在指定报名平台提交的个人信息,比照岗位资格条件组织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材料不全的,可继续补充提交材料。
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6月21日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岗位核减(取消)和改报公告,通知因岗位计划核减(取消)的报考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6月25日9:00至6月26日17:00完成岗位改报。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分值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60分,写作4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二)获取打印准考证。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在2023年6月29日9:00至2023年7月1日17:00之间登录"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报名考试-准考证,获取准考证后,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纸质版。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笔试时间。2023年7月2日9:00-11:00,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3:1。
(五)纪律要求。考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纪律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经认定答卷内容雷同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参考人员有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的义务,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均按成绩无效处理。
(六)成绩公布。阅卷完成后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时发布考生个人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全省统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纳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取消面试资格。
六、现场资格审查
(一)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公告。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募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招募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按照3:1比例在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同分的,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认定符合报考条件,均进入面试环节。
(三)现场资格审查内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报考人员需提供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的报考者本人签字的《衡阳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表》(附件3)和《衡阳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③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如报考人员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未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另需提交报考者本人高中毕业证和公安部门出具盖章的高考时户籍证明或者户籍迁移信息表);④本人笔试准考证;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⑥纸质版学历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未领到学历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等。
(四)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募资格。
七、面试
(一)2023年7月下旬举行面试,全省统一面试时间,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面试通知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官网和微信平台相关信息。
(二)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全省统一面试试题,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
(三)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的,在报考该岗位通过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四)招录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超过岗位计划人数,即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五)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八、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招募岗位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行业特殊要求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招募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拟招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要重点核实招募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人选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招募人选。
(三)递补
面试环节后因主动放弃招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经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可按综合成绩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十、公示和上岗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正式招募手续。
十一、特别提示
(一)"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入围人选等公告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发布,请广大考生关注官网和微信服务平台,及时查看信息,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按照《《衡阳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报考,诚信参与考试招募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十二、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募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募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招募人员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十三、招募公告由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0734-2880153
考务技术咨询电话
衡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4-2826112
监督举报电话
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734-8867087
附件
4.衡阳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诚信考试承诺书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xxgk/tzgg/20230607/i3026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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