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名公告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舟山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海天佛国、渔都港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是一所以航运类专业为龙头,海洋装备制造、港贸物流、石油化工等专业(群)为主体,其它专业协调发展,海洋特色鲜明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现有临城本部和岱山二个校区,占地约600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开设有25个高职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点1个、浙江省优势特色专业6个,拥有多门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有校内外实训室和实训基地200多个,其中国家级生产型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交通运输部行业指导委员会创新行动项目2个,4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17个实训基地得到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支持建设,拥有先进的船舶操纵模拟器等实训设备和海上训练基地等实训场所,是浙江省高水平专业建设学校、“数字校园”示范校。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全面推行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是中国政府履行《STCW公约》的履约院校。目前开设国家海事局批准的各类船员培训项目28项,学校积极开展校际合作交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航海教育。
二、招聘计划
本次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四)本市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http://www.zimc.cn。
其中,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16:30止。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入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
(http://rszp.zimc.cn/recruit/index.html),注册个人信息,填写应聘岗位信息,上传相关证书材料电子版(如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通过招聘系统在审核情况中及时查看审核意见,并在面试信息中确认相关信息。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请关注学校网站。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序号1、2岗位不限开考比例。其他岗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生在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具体请关注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六、考试形式
考试方式有面试、说课,具体详见附件1,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能力等。说课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用能力等业务水平。面试、说课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合格报名人数若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6倍以上的,则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选,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形式为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考试形式为“面试+说课”的岗位,按面试成绩40%+说课成绩60%折合成为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说课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反映。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95118,2095012,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留学人才网看到的信息;监督电话:0580-2095018。
附件1:2023年上半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22日
原文出处:
http://xxgk.zhoushan.gov.cn/art/2023/3/22/art_1229289803_3789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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