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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面向海内外诚聘江苏特聘教授

学校简介

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国家首批入选“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江苏省人才强校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拥有若干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江苏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和江苏省优势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2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107个,本科专业(含方向)79个,跨工、理、管、经、文、法、医、艺术8个学科门类。具有留学生招生资格和教授审定权。目前,各类学生3万余人。教职工28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944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多人次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人选和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学校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不动摇,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着力构筑并不断优化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多个国家级教学团队、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精品教材、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江苏省品牌专业、江苏省特色专业、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拥有国家生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特种分离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热管技术研究推广中心等国家级科研机构4个,省部级研究中心2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5个。"十一五"以来,学校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00余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4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5项。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坚持产学研互动发展。南京工业大学科技园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十一五"以来,承担了包括国家"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内的各级各类课题5000余项,科技经费约25亿元,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为相关行业、江苏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加大对外开放办学力度,先后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的合作关系,承担了数十项国际合作科研项目。

学校将面向国家急需,世界一流,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协同创新,开拓进取,向着“综合性、研究型、全球化”大学稳步迈进,谱写更加辉煌的篇章。

一、选聘学科

1.生物与制药工程;
2.化学工程;
3.材料化学工程;
4.材料工程;
5.有机/生物光电子学;
6.高分子化学/物理;
7.功能纳米材料;
8.机械工程;
9.土木工程;
10.交通工程;
11.城市与工业安全;
12.环境工程;
13.控制工程;
14.电子与信息工程;
15.管理科学与工程;
16.民商法学/环境法学

二、选聘范围

2014年我校江苏特聘教授面向海内外、省内外、校内外选聘,原则上以校外为主,适当向海外倾斜。校内自身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亦可聘任。

三、应聘条件

(一)海外应聘者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两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4、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和年龄要求。

(二)国内应聘者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国内外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

(2)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3)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奖励;

(4)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奖励。

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和年龄要求。

已入选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和江苏省“双创计划”的人员,不再列入江苏特聘教授选聘范围。

四、岗位职责

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或教学团队建设;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五、聘期

江苏特聘教授岗位聘期为三年。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事关系须正式调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校全时全职工作。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公布招聘高校及学科、招聘条件、岗位职责、聘期和招聘程序等。

2.接受报名。应聘者于2014年5月31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报名,并提交《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汇总表》、《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及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2,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附件材料包括: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②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护照、永久居留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③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④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⑤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⑥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⑦候选人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⑧学校与候选人签定的聘用协议或意向性聘用协议复印件(本校在职教师不需提供)。校内应聘者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应聘江苏特聘教授的书面报告。

3.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的人选。

4.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审核高校推荐人选,对审核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5.聘任。学校与江苏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

六、支持方式

1. 三年聘期内,江苏省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100-200万元人民币/人、5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我校提供不低于省标准的科研经费,聘期内为校外引进人员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租住或提供住房补贴;

2.江苏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江苏省提供的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3.配备专职研究助手,优先配备研究生,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部级项目;

4.积极推荐申报各级政府的人才计划,待遇另行计算,按照实际人才计划项目的规定执行;

5.承担各类科研项目,按照规定享受项目的酬金津贴;

6.我校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妥善解决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 南京 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
邮政编码:211800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086-025-58139145
传 真:0086-025-58139148
电子信箱:szk@njtech.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jtec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