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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营口大学园高层次教师招聘公告(一)

校园风光

为加快营口大学园的建设步伐,坚实奠定营口独立设置本科院校的师资基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营口大学园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营口大学园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2.符合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的原则。围绕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合理配置,优化结构,积极、稳妥、高效地招聘教师。
3.坚持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并重的原则。对拟招聘教师的考察,既要重视教学成果,也要重视科研成果,高端优秀教师优先录用。
4.遵循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5.招聘公告长期有效,即招即聘,按招聘计划招满为止。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口大学园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较好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
3.本科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资格
1.本科院校在编的教授、副教授。其中:教授,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8周岁;副教授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3周岁。
2.取得博士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研究生毕业(留学回国人员的毕业时间以教育部认证时间为准)。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经招聘领导小组考核后,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计划
2012年营口大学园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总数为139人,其中本科院校在编教授、副教授共69人,博士70人。

2012年营口大学园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

岗位
代码
岗位
名称
招聘研究生专业 招聘岗位数量 合计 备注
教授 副教授 博士
01 专任教师(01) 应用经济学类
(统计学、数量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
1 8 7 16  
02 专任教师(02)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工程、工程管理方向)   1 1 2  
03 专任教师(03) 工商管理类 1 4 6 11  
04 专任教师(04) 工商管理类
(物流方向)
  2 2 4  
05 专任教师(05) 交通运输工程类
(物流工程方向)
  1 1 2  
06 专任教师(06) 社会学类     2 2  
07 专任教师(07) 化学类   2 8 10  
08 专任教师(08)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 2 7 7 16  
09 专任教师(09) 化学工程与技术类 1 3 2 6  
10 专任教师(10) 仪器科学与技术类     1 1  
11 专任教师(11) 生物学类
(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2 2 4  
12 专任教师(12) 力学类     4 4  
13 专任教师(13)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1 2 3  
14 专任教师(14)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 1 5 2 8  
15 专任教师(15) 机械工程类   5 2 7  
16 专任教师(1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4 4 8  
17 专任教师(17) 电气工程类 1 2 4 7  
18 专任教师(18) 土木工程类   2 2 4  
19 专任教师(19)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2 2 4  
20 专任教师(20) 物理学   1 3 4  
21 专任教师(21) 数学   2   2  
22 专任教师(22) 哲学   1 3 4  
23 专任教师(23) 政治学   1 2 3  
24 专任教师(24) 历史学   1 1 2  
25 专任教师(25)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1   1  
26 专任教师(26) 汉语言文学   1   1  
27 专任教师(27) 英语语言文学   2   2  
28 专任教师(28) 体育学   1   1  
总 计 7 62 70 139  

 

注1:教授、副教授招聘专业,可放宽至相近的本科专业。
注2: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关研究方向的,也可报名。
注3:取得国外教育学历学位人员,经教育部认定的专业要求与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
注4:教授报考副教授岗位,经考核合格可优先录用。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科院校在编的教授、副教授应聘可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及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随时到营口大学园人事处报名并填写《营口大学园教师招聘报名表》(或者通过网上报名,将报名表及个人简历发送到营口大学园教师招聘电子信箱,面试时带相关证件的原件),按招聘计划招满为止。
已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同底板近期照片两张,到营口大学园人事处报名并填写《营口大学园教师招聘报名表》;或通过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招聘报名时间由公告之日起,按招聘计划招满为止。
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
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营口大学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教授、副教授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2. 博士学位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进入体检及考核,择优录取。
3.面试
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和答辩各50分。
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主要考查应聘者教学内容掌握、重点难点分析、教学方法、教师素养等方面的能力。应聘人员可根据所报职位情况自选试讲内容。
答辩:时间为10分钟。答辩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职业技能、科研能力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60分以上者按成绩高低择优录用,额满为止,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体检和考核
由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营口大学园共同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由营口大学园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应聘者若体检、考核不合格,将根据考试成绩在同一岗位依次递补其他人选,重新体检、考核。应聘者因个人原因,致使考试、体检、考核环节缺席,将按应聘者自动放弃处理。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6个月(政策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待遇
在聘期内所有被聘在编人员工资标准均按照营口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如下待遇。
(一)教授
1.住房补贴50万元(税后),即买即付,房屋产权为大学园所有,在大学园工作满10年(或女性达到退休年龄),由大学园负责办理个人房屋产权移交手续;
2.校内津贴5000元/月。
(二)副教授
1.住房补贴35万元(税后),即买即付,房屋产权为大学园所有,在大学园工作满10年,由大学园负责办理个人房屋产权移交手续
2.校内津贴3500元/月。
(三)博士
1.住房补贴5万元/年(税后,按月计发),连续补贴5年;
2.校内津贴2000元/月。
被聘用的在编人员服务期限为10年,服务期限未满提前辞聘者,住房补贴按未满的年限比例扣除。
七、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将严格执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及本公告规定的程序。聘请市纪检、监察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其他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417—3588535/3588518
电子信箱:ykdxyrsc@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1号,营口大学园管理委员会人事处,邮编:115000
营口大学园教师招聘报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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